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
会成立暨第一届学术年会总结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宫鸣
很高兴,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了!这标志着我们法院审判监督部门有了自己的理论实践研讨专业平台。很欣慰,第一届学术年会即取得了如此成效!充分展现了我们审判监督法官敬业钻研、务实创新,致力于审判监督事业发展前进的精神。这次成立大会和第一届学术年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和必要,会议召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体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会议召开的时效性。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司法改革工作的深化,党和国家对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审判监督工作寄予了新期待,改革和完善再审工作已纳入了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改革范畴,这决定了审判监督工作在人民法院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面临的任务日趋艰巨。要推动审判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和工作创新,就需要有坚强的审判监督理论指导和支撑,尤其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势发生了许多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从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两方面提供解决的新思路、新方法。现今,民事诉讼法再次面临修改格局,有关审判监督程序在立法层面的设臵也需要思考新的完善路径。因此,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暨第一届学术年会的召开顺应了国家司法改革的形势要求,是对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具体贯彻和落实,也是法院审判实践的客观需要。
二是专委会成员均是高层次和专业性人士。此次专委会成员
的组成既有来自司法审判部门的资深法官,也有在学界和理论界享有较高声誉的学者、教授,还有来自国家立法部门的专家,汇集了全国审判监督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司法智慧和专业力量,体现了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所具有的高规格和强大专业性的特点。
三是研讨专题的务实性和论文来源的广泛性。此次年会主题的设臵从当前司法工作中急需明确的审判监督程序的价值理念出发,以近年来凸显的审判监督制度设臵及实践操作层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切入点,设计了三个研讨专题,激发了致力于研究审判监督工作人士的极大热情与兴趣。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组织法官、课题组、审判监督部门踊跃投稿,撰稿人不仅限于审判监督庭的法官,立案庭、研究室等部门的法官也积极撰文研讨;稿件来源不仅限于法院系统,一些省份的专家、学者乃至人大、检察院的同志也纷纷撰稿。截止七月底,年会共收到论文550余篇,其中投稿数量较为突出的有山东省,投稿91篇,四川省投稿52篇,黑龙江省投稿44篇,河北省投稿32篇,投稿超过10篇的有湖北、湖南、辽宁、天津、新疆、云南、重庆、安徽、福建、广西和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超出了预期效果。
四是论文评选的专业性与论文评选程序的规范性。此次论文评选设臵了初评和终评二个评选程序,评委由从事审判监督司法实践和调研的专业人员以及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标准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创新价值,能够对审判监督理论和实践起到一定的借鉴和启发作用。会议所收论文经秘书组组织评委进行严格、认真筛选,初评出优秀论文93篇,最终确定为优秀论文的有87篇,占论文总数的15.6%,其中的15篇论文被指定为大会交流材料。入选的优秀论文围绕年会主题,分别针对三个研讨专题进行创新
性思考和实证性分析,提出了完善审判监督程序的创新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论文内容丰富,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精辟,逻辑严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实践特色,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审判监督理论功底与扎实的实践操作基础,反映了全国审判监督法官注重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工作作风,以及务实创新、致力于法治国家建设的改革精神。此次会议所收到的论文总体上符合论文征集的通知要求,质量也不错,但也有的论文存在观点不明确,主题没有围绕会议确定的三个研讨专题进行撰写,论证不充分,逻辑联系不够紧密,字数不符合要求,甚至没有署名,导致作者不详等情况。同时,在论文评选过程中,还发现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如有的论文存在大量网络抄袭,有的论文引用他人的著作不加注释,有的论文相互雷同,除作者不同外,论文构架、内容甚至题目都基本相同……这些情况的存在,反映出我们有的法官缺乏脚踏实地、深入钻研的精神,粗糙成稿,浅尝辄止,需要我们认真反思与改进,树立良好、积极进取的学风与文风。
五是会议内容的前沿性。会议议程安排的大法官主题发言,相关学者和优秀论文代表的研讨发言,观点新颖,阐述深刻,不拘一格,展现了较新的审判监督理论思潮和实践模式,让我们在领略他们学术风采的同时,也启发了我们对于审判监督工作的改革思路和完善构想,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志认真思考,深入消化与吸收。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完成了我们广大审判监督法官长期以来的心愿。但专委会成立后如何开展工作,如何让专委会的成立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审判监督理论专委会的职能和平台作用,有力推动人民法院审判
监督工作的改革进程,是我们专委会每一位成员所面临和需要思考的问题,对此,我谈三点希望和建议:
一是请各位委员、代表回去后,及时汇报、传达此次会议的宗旨、内容和精神,加强各级法院领导对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管理力度,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审判监督法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监督理论学科体系,努力开创审判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是专委会各位成员要及时为专委会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要认真思考专委会工作的具体开展方案。专委会的成立不是一个形式,也不是一时之需,它是一个长期的、切实解决我国审判监督理论与实践具体问题的高层次的专业性学术研究组织。专委会的委员也不仅止是一个头衔,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每一位成员都应该认真思考如何发挥专委会的职能作用,思考如何利用好这个有利于审判监督工作发展的平台,为专委会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加强协调沟通, 各方面、各环节有机结合,建立起专委会的有效运行机制。如可针对审判监督的理论困惑或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研讨、论证,提供可行性建议和意见;也可就一些审判监督领域的前沿性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等,切实让专委会有效运转起来,有效促进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发展。
三是从事审判监督司法实践的各位法官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探索审判监督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新路子。目前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推向深入,再审程序的改革和完善作为司改项目之一,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契机,善于发现审判监督实践
中存在的问题,勤于钻研,勇于实践,开拓进取,杜绝浮躁虚幻,脚踏实地地开展好审判监督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为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创造佳绩。
这次会议准备充分,组织有序,议程进展顺利,成果丰厚,效果显著。各位委员、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代表借此会议之机,相聚于我们的春城昆明,既进行了学术交流,又加强了沟通联系,增进了彼此间的友谊与感情。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对承办此次会议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精心组织、筹划安排表示衷心地感谢!对论文组织者、作者们的辛勤耕耘表示由衷的敬意!祝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学术年会圆满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