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武大酒店主管领班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崇武大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酒店顾客、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结合酒店现有的特点,特制定以下班组安全责任书。
一、班组防火组织和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一级防火责任人由酒店总经理担任(经市安全委员会批准任命);二级防火责任人由各部经理分别担任(经酒店总经理批准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由各班组长担任(由部门经理批准任命);班组防火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1、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领导部门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2、 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 组织班组成员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 立足自防自救,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班组成员消防演练。
5、 布置检查总结部门消防工作,定期向部门负责人及酒店消防监督部门报告
工作情况。
6、 每日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扑救火灾事故。
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
1、 每日认真巡查,杜绝事故发生。
2、 对员工进行不断的安全教育和督促,保障员工岗位安全知识普及率百分百。
3、 保障本班组运营时间内一切设备和设施事故率在千分之一以内。
4、 全年安全事故发生率保持在零。
三、所属班组责任区,按照酒店规定划分。
四、各班组主管人员全权负责所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并且负消防安全事故的相应
责任。
五、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部门一份,保安部一份,总办存档一份,自签字
之日起生效。
六、班组责任人看过以上确属所辖消防安全防火区域。
七、本责任书在各班组责任人在职期间均有效。
所属班组责任人签名:
20xx年月日
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 20xx年月日
第二篇:商店安全目标责任书
商店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净化食品环境,提高商品质量,引导经营者遵守商业道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放心工程,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商店经营者(生产者)不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消费,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商店经营者应当建立索票制度,自觉向供货商索取商品销售发售,质量合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等材料,以备查询。
三、 商店经营者应如实建立《食品入店登记台帐》,不得不记、少记、漏记。
四、 商店经营者应建立入库检验把关制度,做到并实行商品进货验收制度,严把商品质量关,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做到不入库、不上柜,推行协议准入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五、商店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计量、卫生标准,坚持做到不销售伪劣商品,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曰期的三无商品,所销售的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觉抵制伪劣商品流入学校。
六、商店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给师生造成损失的,由经营者先行赔偿消费者损失,再由经营者向供货商或厂家索赔。
七、商店经营者应加强防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因商店经营者过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商店经营者负责赔偿。
八、商店经营者应搞好商店的卫生工作,做好除四害、防霉变、防腐烂工作,取得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学校盖章: 责任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