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青阳新宏达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
一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0至19:00,特殊情况按客人需求改变作息时间。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二、 迟到、早退、旷工 :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三 、请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经部门负责人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人事异动
辞职管理: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工作移交和工具清还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不予发放工资,本厂有权索取损失赔偿。
行为规范
一、 职业准则
基本原则 1 、本厂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厂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本厂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本厂形象或名誉的事。 3 、本厂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严禁侮辱伤害同事,有意见应该相互理解沟通,不得过激行为,应及时向上级反映矛盾。
二、本厂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本厂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本厂形象
4、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本厂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惩罚条件
一、每位员工必须认真热情接待顾客,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客人投诉及丢失客户者损失者每次扣50元。
二、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遗失经管的物件和工具,按价赔偿。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浪费公物听之任之者按损失扣罚。
三、玩忽职守或违反本厂其他规章制度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扣除本次维修费。
四、对有期限的维修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按情况扣除本次维修费。
五、违反厂部安全操作规章等制度每次按轻重罚款10至100元.
扣罚款项由每个部门月底统一扣除,具体扣罚由部门负责人落实到违纪责任人。
第二篇: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第三篇:加工厂管理制度范文
加工厂管理制度范文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 :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木器加工厂管理规定
★第一节 木器加工车间规定
第一条 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 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 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 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 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 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 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 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 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 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 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 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 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 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 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节 木器厂营房、营具维修规定
第十八条 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 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 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 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 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 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 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 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 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 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 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 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 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 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 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 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节 木器厂油漆车间规定
第三十七条 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 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 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 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 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 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 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 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 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 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 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 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 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 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 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 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节 木器厂门岗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 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 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 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 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五节 木器厂员工奖惩规定
第六十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 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 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 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 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 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 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 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 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 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 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 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
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 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 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 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 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 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 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 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 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 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 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 所有员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饭、烧电炉,每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 所有员工不遵守厂纪厂规者,在工作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罚款50元。
工厂5S管理制度
为了给车间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为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全体员工。希望大家也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有不人性化之处请多多指点出来。
方法/步骤
一、整理
车间整理:
1.车间5S管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是负责5S的组织落实和开展工作。应按照5S整理、整顿的要求,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对物品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日后如需变动,应经车间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
识。
2.上班前车间员工应及时清理本岗责任区通道(有用的物品不能长时间堆放,垃圾要及时清理),摆放的物品不能超出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整洁。
3.设备保持清洁,材料堆放整齐。
4.近日用的物品摆放料架,经常不用的物品存仓库。
5.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便于取用。各工序都要按照定置标示,整齐地摆放物件,包括工具、半成品、原材物料和报表等,不能随意摆放。
二、整顿
车间整顿:
1.设备、机器、仪器有保养,摆放整齐、干净、最佳状态。
2.工具有保养,有定位放置,采用目视管理。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对工具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日后如需变动,应经车间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识。
3.产品:良品与不良品不能杂放在一起,保管有定位,任何人均很清楚。
4.所有公共通道、走廊、楼梯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窗户、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5.管理看板应保持整洁。
6.车间垃圾、废品清理。(各部门按划分规定处理)
3
三、清扫
车间清扫:
1.公共通道要保持地面干净、光亮。
2.作业场所物品放置归位,整齐有序。
3.窗、墙、地板保持干净亮丽;垃圾或废旧设备应及时处理,不得随处堆放。
4.设备、工具、仪器使用中有防止不干净措施,并随时清理。
5.车间员工要及时清扫划分区域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
四、清洁
车间清洁:
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以及利用文化宣传活动,保持公司整体5S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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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素养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和《车间5S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1.5S活动每日坚持且效果明显。
2.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发扬主动精神和团队精神。
3.时间观念强,下达的任务能够在约定时间前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