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岗位管理的规定
汉滨区茨沟中心卫生院
20xx年x月
一、背景
岗位描述是JSDF项目一个领域的活动内容。自20xx年JSDF项目在我院实施以来,在卫生部、陕西省、汉斌区项目办领导、专家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我院职工的艰苦努力,岗位描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卫生院的管理、改革提供了较好的方法措施,是一种操作性强、效果显著的岗位工作管理方法。由于我们的经验不足,对中央专家学者最初设计岗位描述的内涵理解不深,在制定岗位描述时考虑不周到、不细致,所以制定出的岗位描述内容过于简单、过于粗放,在实施中发现它的实用性、操作性受到一定限制,以至于在年终岗位工作考核时无法正确评价有些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在实施DFID项目时,区项目办的领导和有关专家通过对JSDF项目的总结评估,找到了过去岗位描述中的问题。
卫生院在汉滨区项目办相关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职工对卫生院现有服务功能是否满足当地居民需求进行新一轮讨论,通过讨论提出了①理想的岗位设置,如过去妇幼保健和妇产科为一个科室,随着卫生院的发展变化,妇产科和妇幼保健分设;②根据本院各科的服务量,对岗位人员进行适当对应,工作量小的可一人多岗(如B超、心电图),工作量大的可一岗多人(如护理)。
在卫生局项目办和相关专家的参与和指导下新的、比较详细地岗位描述已经完成。为了更好地实施岗位描述,更好地发挥它在卫生院管理、改革中的作用,使卫生院管理层在进行岗位描述管理时便于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茨沟中心卫生院岗位描述管理小组
组长: 方荣炳(院长)
成员: 波(付院长)
叶斌斌(医务科长)
谢 玲(护士长)
曹祖琴(主治医师)
岗位描述领导小组的职责是:①制定修改岗位描述;②制定修改《岗位描述管理办法》;③组织实施岗位描述;④对在岗人员岗位描述执行情况进行考评;⑤总结评估当年岗位描述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熟悉各自的岗位工作职责
每位在岗人员都必须明确、熟悉岗位描述中所描述的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范围。新的岗位描述分为六大部分:
1、资质描述,是卫生院对在岗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的要求;
2、专业能力描述,是卫生院对在岗人员完成的专业工作的要求;
3、岗位工作时限描述,是卫生院对在岗人员完成专业工作的具体时间要求;
4、岗位纪律描述,要求在岗人员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规章制度、
严守法律法令;
5、医德医风描述,是卫生院要求在岗人员改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
6、其他工作描述,要求在岗人员除了完成本质工作任务外,还要服从卫生院统一指挥,统一管理。
新的岗位描述印发每个在岗人员人手一份。
四、在岗人员进行岗位工作能力自评
所有在岗人员根据卫生院制定的岗位描述要求,对照自己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纪律、医德医风等进行自评,找出与岗位描述要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填写岗位自评表,提出改进措施。
五、卫生院组织考评
岗位描述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岗位描述要求,对在岗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其所做的工作进行分析对比,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计划与措施。
院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院评要求:公平,正确对待每位职工,不以个人恩怨、私家感情评论职工;
公正,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衡量每位职工;
公开,院评结果要张榜公布。对职工反应强烈的问题,岗位描述领导小组要重新组织考评,并重张榜公布。
六、奖惩措施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所有职工工资每月下浮100元。
(一)、奖励:岗位描述考评替代“创佳评差”工作。
1、考评结果为合格的发给所有下浮工资和年终奖金;
2、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即是岗位工作先进个人,又是卫生院“创佳评差”最佳个人,除了发给下浮工资、年终奖金外,卫生院再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3、表现特别出色的报送为汉滨区“创佳评差”最佳个人。
(二)、处罚:对岗位描述考评不合格者处罚措施如下:
1、总分达到60分以上的扣发下浮工资的50%;
2、总分小于60分的扣发全部下浮工资;
3、所有不合格人员第一年发给《限期改正通知书》,保留原岗位继续工作,如有合格人员竞争上岗则让其下岗,第二年仍为不合格,则让其下岗。
第二篇:关于加强吊拖船队安全管理的通告(20xx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航行通告 20xx年第18号
关于加强吊拖船队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近年来,吊拖船队在我局辖区航行、停泊和作业频繁且有增加趋势。吊拖船队具有队形尺度大,拖轮与驳船间联系不方便,航行中不能突然减速和用倒车、下水航行无法使船队停止前进,航行中受风流影响容易偏荡而使航迹带大幅变宽、通过弯曲狭窄航段以及桥区操纵困难等特点;船员对航道不熟悉、对法规不清楚、安全意识淡薄等,加之我局辖区通航环境复杂、船舶流量大,吊拖船队事故险情和违章行为多发。为了加强吊拖船队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水域范围:
上界:南岸五步沟与北岸长江#244白浮联线;
下界:慈湖河口与乌江河口联线。
二、适用对象: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吊拖船队。
三、相关要求
(一)报告
1、按规定向芜湖VTS中心、各大桥站进行船舶动态报告。
2、在芜湖VTS覆盖水域内编解队、靠离码头、抛起锚作业前向芜湖VTS中心报告。
(二)航行
1、最低航速限制:上行航速,不低于4千米/小时。下行航速,汉口水位4米以下时不低于8千米/小时;汉口水位4米以上时不低于12千米/小时。
2、航路选择:不得逆通航分道、占据分隔线、占据深水航路航
行。
3、禁止航行:能见度小于1500米或风力大于5级时,不得航行。芜湖水位6米及以上时禁止夜航。
4、长度限制:总长不得超过250米,超过时应解拖或变更队形。
(三)停泊:在规定的锚地、停泊区内停泊,按规定显示锚泊信号并留足值班人员。
(四)作业:在规定锚地、停泊区进行编、解队作业。
四、其它事项
(一)保持适航状态。船公司应为船队配备足额、合格的船员和救生设备,保证船舶具备良好的技术条件并处于适航状态。
(二)合理配载装载。船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水文、航道、船型、主机功率等因素,制定本单位船队拖带量标准。
(三)配备助航设备。船公司应按规范要求为船舶配备助导航设备,并使之处于适用状态。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船舶及责任船员,海事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本通告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五日
庆大签证点组织学习芜湖局《关于加强吊拖船队安全管理的通告》在做好内部学习的同时,把文件张贴在海事公告栏,对在港的吊拖船队红日拖006进行了宣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