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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资金财务部、会计结算部、
清算中心工作职责
一、计划资金财务部
计划资金财务部承担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目标管理、统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以及非信贷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和下发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经营的短、中、长期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短期指1年以内,中期指2-3年,长期指5年以上,下同)。
(二)制定、完善和下达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的短、中、长期考核指标,定期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析。
(三)定期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联社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全省经营情况和决策服务。
(四)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统计信息管理,统一全省农村信用社数据信息出口,依法向人行、银监、税务等部门上报经营信息。
(五)制定、完善全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规定,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行为。
(六)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及省联社机关年度会计决算的 - 1 -
组织、决算报表的汇总,并完成决算分析报告。
(七)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新增固定资产规划管理,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建进行审核。
(八)负责省联社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并执行省联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办理内部现金、会计账务管理、缴纳税金等财务事项,协助行政管理部做好财产的保管。
(九)负责省联社办事处办公费用与大宗物品购置事项的审核与审批工作。
(十)负责组织全省农村信用社呆(坏)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十二)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富余资金的调剂与运用(包括受托代理),参与资金市场业务,提高系统内联社资金收益和资产经营能力。
(十三)对系统内资金往来利率进行管理,定期制定和公布系统内上存下借资金以及调剂资金利率,并对该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农村信用社计划财务、成本管理、资金市场业务、新财务制度等培训计划。
(十五)作为省联社理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委员会决策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向主任委员提议召开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以及财务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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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完成省联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结算部
会计结算部承担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会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会计科目核算体系、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二)负责制定、完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组织完善各项结算功能,推进结算业务的发展。
(三)负责制定、组织实施会计等级管理办法,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
(四)做好印、押、证的管理,负责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普通凭证的管理和指导,实现统一管理和安全管理。
(五)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结算业务统计以及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
(六)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结算业务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汇总上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结算业务信息等工作。
(七)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农村信用社新会计制度培训计划。
(八)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工作规划及实施。
(九)完成省联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清算中心
清算中心承担全省农村信用社清算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 - 3 -
督,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地市清算中心的各项业务,为各联社提供资金清算服务,保证全省农村信用社结算渠道的畅通,清算工作的及时准确以及系统的安全运转。
(二)负责制定、完善资金清算管理办法,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负责全省14个地市清算中心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监督管理地市中心费用开支。
(四)负责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机构代码及支付系统、电子汇兑系统行名行号的汇总上报、增加、变更、撤销等事宜。
(五)负责各业务系统差错处理平台的管理工作,包括培训、协调、日常操作处理等。
(六)负责对在省中心开户的农信社账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查,头寸的监控和调拨,汇差资金清算的账务处理。
(七)负责清算中心的财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依法申报纳税等工作。
(八)完成省联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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