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的北方已是寒冬,秦皇岛的西北风更是“冷酷无情”,他夹杂着海水的味道,轻轻掠过,就能把你弄个透心凉。好在这里的阳光还是比较给力的,良好的空气质量能让紫外线直接照在我们的身上,给人暖暖的、痒痒的感觉。这样的气候条件已经陪伴我们三年了,我们也是已经见怪不怪了。没错,我们已经大三了,12级法学在大学的第三个冬天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实习。
首先,我想向为我们提供这次难能可贵的暑期法院实习的学校领导和专业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的实习指导老师是陈海平老师、伦海波老师和罗杰老师,在这里再一次感谢你们辛勤的付出。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和对我们学习和成长的关心,我们才能有这次与实践接触、与社会接轨的机会。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伟大祖先给我们的金玉良言。作为90后的大学生,我们不再是温室里的花朵,不再被动地接受象牙塔里的知识,因为社会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会发展潮流的综合型人才。我们这次实习的初衷除了将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机会努力适应这个社会的需求。两年的理论学习终于迎来了一次实践的检验,虽然有点早,但我想我们都已经做好了准备。
闲话少言,下面就来说一说我们的这次实习,本次实践主要有三大内容:观看庭审录像、有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为我们讲座、到法院旁听。
观看庭审录像
本次实习中两位指导老师一共给我们共安排了四十段庭审录像,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每段录像都能带给我们一些启发。
民事案件看似简单,但是并不容易处理。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很大一部分都是恋人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亲戚关系、甚至是父母子女。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使出浑身解数来赢得官司,但在法庭外,他们可能还要有很多交集。他们一个敬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案件本身的裁判,还应注意原被告在庭外的纠葛。可以说,民事给我的感觉就是,法庭最终的裁判不是最重要的,解决原被告之间矛盾才是最终目的。不能因为一次裁判让原被告成为陌路冤家,老死不相往来。下面我将用举例的方式为大家呈现:
第一个例子,妻子起诉丈夫家庭暴力,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负责这个案件的是一位女法官。在法庭审理中,妻子并没有强调丈夫殴打、辱骂自己,而是抱怨丈夫好吃懒做,做事不和自己商量,不够关心自己等;而丈夫表示自己不想离婚失去妻子,但是他不愿妻子回到娘家住。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这对在一起生活了近三十年的夫妻还是有感情的,虽然丈夫曾对妻子使用过家庭暴力,但是这不是家里最主要的矛盾。这个家庭的主要矛盾是因为妻子搬回娘家居住,而丈夫也要跟随过去。丈夫认为,自己每天辛苦干活换来的不是岳父、岳母的赞扬,而是越来越多的抱怨和看不起,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丈夫把自己受到的委屈全都怪罪到了妻子身上,导致了对妻子的家庭暴力和不闻不问。这样就引起了后来的矛盾和冲突。
法官想到不能让三十年的夫妻感情就此终结,所以决定对两人进行调节。法
官先是向邻居和亲戚们询问了夫妻二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又动员他们对二人进行劝说。大家表示,两人在发生矛盾冲突之前的生活是幸福的,丈夫勤劳能干,妻子也是本本分分,家庭关系是和睦的。大家开始劝说夫妻二人,丈夫倒是愿意接受大家的意见,只是妻子一直不愿接受。法官又单独和妻子进行了谈话,苦口婆心的劝说仿佛打动了妻子的心,但是这些还不够。法官让丈夫亲自去向妻子道歉。五十几岁的汉子在邻居们的见证下,单膝下跪向妻子道歉,请求妻子的原谅,并按妻子的要求写下了保证书。一直哭泣的妻子终于露出了笑容。
案件的最后我们才知道,这位女法官(实在不好意思,名字记不清了)是全国优秀法官,她办理的一万多起案件中只有六件是由最终的法庭判决解决的。她说,我办理的民事案件都是百姓们的家长里短,没有深仇大恨,大多都是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的。有时原被告就是想要争一口气,这时要是用判决来解决就太僵硬了,小矛盾反而成了仇恨。不愧为人民的好法官,在不失法律尊严的情况下能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向您致敬。
第二个案件是一起赡养纠纷,原告郑启祥老人已有90岁的高龄,是一位退伍军人,虽然老人有国家的津贴和养老保险金,经济上不是问题,但是老伴的瘫痪加上自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老两口的日常生活成了问题。令人惊讶的是,郑老有八个子女,其中三个儿子,五个女儿。最初法官为老人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两位老人,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二是老两口入住当地的敬老院,八个子女按月向老人支付赡养费。然而,两个方案都不能实施。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法官发现,由于早年一些事情的原因,三个儿子和郑老之间似乎有着解不开的矛盾,这样的话,由三个儿子赡养老人恐怕老人不会幸福。而当地敬老院的说法是,有子女的老人不能入院。
两个计划都泡汤后,法官进行积极的调解,三个儿子和五个女儿激烈争辩,最终大家决定让郑老自己选择。郑老最后选择了去大女儿家生活,另外六名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而三儿子始终不愿抬头正视老父亲一眼,也不愿意支付赡养费。老人最后表示,只要对得起良心,都可以不出钱。
从整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郑老和三个儿子之间、三个儿子和五个女儿之间都有着很深的矛盾。“养儿防老”、赡养父母的道理大家有懂,只是他们心中有打不开结。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格外注意,我们的目的不是宣布判决,而是解决问题。
以上是给我启发最大的两个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我将在法院旁听部分与大家分享。
司法实务讲座
俗话说“前人之辙,后人之鉴”,还没有接触法律实务的我们,需要一些前辈和我们分享他们的经验和教训,今后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都可一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接下来我就对其中的几次讲座谈一谈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一、检察官出庭实务问题,主讲人刘学。刘学:20xx年毕业于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毕业后入伍,历任排长、连长、科长,20xx年至20xx年在燕大文
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xx年转业至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现任助理检察员。刘师兄语言幽默诙谐,讲座的现场气氛很轻松,通过他的讲述,我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认真对待开庭,在开庭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把开庭后要向法庭出示的材料整理清楚;
(二)被告人当庭翻供是常有的事,要询问被告人的机会,利用讯问技巧让被告人自相矛盾,翻供得不到证据的支撑;
(三)在举证质证方面,在遵循举证规则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有相应的举证套路,把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清晰地展示给法庭;
(四)在起草公诉书的时候,要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从犯罪手段、被告人态度、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分析整个案件。
二、刑事审判疑难案例和实务经验,主讲人刘旭。刘旭:毕业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xx年转业至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x月通过首届司法考试,系秦皇岛中院首位通过司法考试的转业干部;曾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队长;曾荣获“河北省十佳审判长”、“河北省委政法委打黑除恶大案要案先进个人”、“秦皇岛市服务发展十大杰出青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期全国法警教练员”、“全国法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刘队长用聊天的方式把他自己的经历和经验向我们娓娓道来,大家听得都很认真。我从中也有一些收获:
(一)实践中,发生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
1.侦查机关的侦查基础工作质量粗糙;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把关不严,没能认真履行职责;
3.社会舆论给法院压力过重;
4.法院的司法观念不能与时俱进;
5.刑事诉讼制度本身存在很多缺陷。
(二)刑事审判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端正态度,摆正自己的位置;
2.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各种诱惑;
3.要有良知,有道德,心中自有一杆秤;
4.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接受能力;
5.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能适应工作的强度。
刘队长还告诉我们,看上去法庭中法官是最威风的,其实法官是最难做的,也是承担最多风险的。作为法官,要足够机智,要能够掌控法庭,让庭审在自己的指挥下顺利进行。
三、律师从业技能及青年律师成长之路,主讲人高广清。高广清:河北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刑法学硕士,曾任教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从事专职律师近xx年,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过硬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近年来成功签约两家大型央企,服务领域拓展至北京和周边地区;
多次被评为秦皇岛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参加秦皇岛仲裁委员会的发起和组建,兼任秦皇岛仲裁委员会委员、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担任知名律师浦志强的辩护人。
从高律师的讲座中我主要学到这些知识:
(一)律师的天职是忠于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二)律师钻“法律空子”能够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促进公检法司法机关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三)一名优秀的律师,要注意锻炼自己的口才和逻辑思维能力;
(四)“做律师、先做人”,一名优秀的律师首先要是一个合格的“人”。 刘队长还嘱托我们,成为优秀律师的路很崎岖,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时刻都要注意不能越过道德的底线。
法院旁听
法院旁听是能够将我们在书本和课堂上学校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相结合起来的实践活动,一直是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所期待的。在这次实习活动中,我们一共参加了两次庭审旁听,地点是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踏进法庭、第一次看到身着法袍的法官、第一次近距离观察犯罪嫌疑人,在庄严的国徽前,我有一种兴奋的感觉。当然,“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下面我就说一说我在旁听中的收获。
我们旁听的两个案件都是刑事案件,定罪都是介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之间,具体的案件情况在这里我就不做详细介绍了。在两次庭审中,我个人发现了一下问题:
(一)控强辩弱。在庭审的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不强,公诉方一直处于强势地位,而辩护人显得被动和消极。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恐怕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原因。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一直处于高高在上的状态,他们的权利大且多,都能得到充分的行使;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限,在行使的过程中常常又受到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阻碍。这就导致公诉人掌握大量案件信息,而辩护人想要了解案件情况,只能通过查看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供的案卷材料。
(二)公诉人大于法官。虽然说法庭之上法官最大,但是经过这两次的旁听,感觉法官的地位在公诉人之下。在庭审中,法官对待公诉人的口气要明显温和,有时甚至要看公诉人的“脸色”行事。这种情况的出现还是与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分不开,公诉人在法庭上除了代表检察机关支持公诉外,还有一个对法庭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这个权利使得法官在庭审中处于尴尬地位。
(三)法官隐身。我国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是由三名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行使审判权。而在旁听的过程中,基本都是两名法官在主持庭审,另外一名法官完全隐身,没有任何发言。
除了以上三个问题,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法警。
实践应用和课堂知识有着一定的差距,例如被害人家属在法庭上的激烈反应、被害人家属对辩护律师的态度等在教科书上是没有的。有些事情只能自己亲身去体会,当看见身穿囚服由法警羁押入庭的犯罪嫌疑人一步一步走入法庭的时候,看到他的脚步沉重,神色凝重,不禁心中感慨万千。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触犯它,等待他的都将是法律的严惩。人万不可心胸狭隘,他们在犯罪时可曾想到过父母儿女,他们将如何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如何承担一个为人父母的责任?极端的思维决定极端的后果,他们带给那些曾经是最爱他的人和他最爱的人以极端的痛苦和绝望,人失去了权、责、义,就失去了人性,他们又何以在社会中立足呢?
人要学会知足,知足了,就难有非分之想,贪婪的念头也自然难以占据你的头脑。如果你现在已经很富有,那就更应懂得知足,懂得珍惜已拥有的,要将不必要的欲望都放下。如果你还不富有,你所拥有的不如别人,你仍必须平衡好心态,坦然处之,不能因此怨天怨地仇视社会和他人,更不能采取极端手段做出伤天害理之事。应该懂得,人的一生总会有缺憾,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古人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人生苦短,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宝贵的人生,走好每步路,千万不能误入歧途,因为我们还有太多的未尽责任和义务。
结束语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的优越感,一切都得从头开始。
这次实习告诉我们,需要我们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理论指导实践,但是理论也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夯实自己的理论基础,珍惜以后实习的机会,不断进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完善我国法律制度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也是我们法学人的理想和信念。
最后,再一次由衷感谢所有冒着严寒为我们的实习活动辛勤工作的老师们!
第二篇: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XX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民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使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过这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在“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法制建设一定会更加完备与合理,会给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在此,再次感谢学校给我们安排的这次实习机会,感谢XX老师给我的指导和帮助,感谢xx市人民法院给我提供的实习场所和在实习过程中给我的帮助,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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