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 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 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
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责任人:
年月日乙方(签章): 责任人:年月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员
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2、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 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 组织指导班主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
5、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6、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7、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用品。
8、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
9、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
施工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认真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需要修改的,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操作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对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服从安全。
4、 指导下属班主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主学习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 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6、
7、 对架、网等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对所辖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8、 凡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9、
有权拒接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技术负责人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 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3. 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4. 经常出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5.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6. 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7.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和经验。
8. 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签订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
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
指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 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
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发展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期间的制度和安全操作堆积并督促有
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4、 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
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5、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6、 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检
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7、 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
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8、 凡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
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下事故(含重伤)和重
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进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 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10、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