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计生家庭小额贷款帮扶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按照镇党委政府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地计生家庭实际,继续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项目扶持、劳动致富、和谐计生”的模式,扎实推动幸福工程,并启动计生家庭户小额贴息贷款帮扶项目。现将计生所幸福工程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拓展项目,扩大计生家庭户帮扶范围
为认真贯彻上级幸福工程工作精神,计生所于年初启动幸福工程计生户小额贴息贷款签约仪式,此项目的启动拓宽了计生服务所对计生家庭户的帮扶途径,扩大了扶助的辐射面,增强了幸福工程的影响力。
就全镇而言,计生办帮助7户计生家庭成功申请首期计生小额贴息贷款7万元,每户1万元贷款额度的利息补贴,其中三户为独生子女户,4户双女户。资助的7户对象所选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为养殖与种植业。
二、真情服务,营造关爱母亲良好氛围
计生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把开展纪念活动与切实为母亲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精心策划、开展特色服务活动。一是于母亲节期间在各村举行“浓情五月天、感恩母亲节”生育关怀宣传慰问系列活动,向贫困母亲赠送祝福鲜花和慰问金。二是组织幸福母亲参加生殖健康知识讲座。邀请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师为广大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及现场咨询服务。三是依托计生所“夕阳红生殖健康服务队”开展巡回义诊活动为幸福母亲
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及宫颈疾病免费筛查。
三、培育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市协会注重典型的培育,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如池店镇御辇村二女户黄琼真,是一户比较典型的贫困对象。黄琼真生有两个女儿,现在大女儿已出嫁,二女儿在上大学。由于她本人智力较低下,加上没有文化和生产技能,一家人生活长期处于贫困潦倒的境地。她家住的房子是晋江市首期二女户安居工程,是在市镇村三级共同帮助下建盖起来的;二女儿上大学的学费是靠村分管计生副书记常年资助解决的。在得到幸福工程资助之前,她偶尔靠帮忙人家卸货赚点工钱,其丈夫帮忙人家照顾老人获得一点微薄收入,日子过得穷困艰难。今年,黄琼真申请第四期幸福工程,获得5000元的资助款,她将这些资金投入发展鸡鸭饲养。在村河边田地旁用沥青毡搭起简易的饲养棚,购买40只鸭苗开始饲养。为节约成本,她从餐馆收购剩菜剩饭和收割杂草用于饲料喂养,因此她饲养出来的鸡鸭被村民称作“土鸡鸭”,肉感鲜嫩,富有营养,在市场上很受欢迎,平均一斤可卖15元。近几个月她不断地增加饲养数量,棚里保持饲养200多只鸡鸭,一年算起来也有三万元左右的收入。黄琼真一家从一贫如洗的穷困低保,到一年有几万块的收入,对她来讲这已经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了。通过典型的培育,用典型引路能更加提振受助贫困母亲发展经济的信心,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规范运作,做好信息录入、跟踪指导工作
我计生服务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建立、健全
项目实施中及结束后的各项表册、记录和照片等档案资料,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幸福工程项目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录入及上传工作。
项目实施年限为一年,规定在项目实施后2个月、6个月、12个月进行入户访视。入户访视由村计生协会小组具体负责,镇计生服务所做好定期进行抽查工作。访视时要求帮助对象分析项目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还要详细记录项目运作及效益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存在问题
我镇幸福工程实施时间不长,也取得一定成效,培育了一些典型做法,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镇村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我镇帮助计生户脱贫的主要途径是发放贷款。对于通过小额无偿资助种养的幸福工程,一些干部认识还不深、信心仍不足,存在着工作一般化,指导服务不力的问题。
2、对象选择把握不够准确。许多干部认为幸福工程要帮就要帮那些最贫困的,但这些家庭贫困却往往是身体残疾或患病造成的,列为帮扶对象难以明显见效。如何把需要帮、帮得起的贫困计生家庭选为幸福工程对象,还存在尺度把握不准的问题。
3、小额贴息工作银行热情不高,推动力度不大。
第二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计生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局机关计生工作
1、加强素质教育,增强计生意识。结合“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婚育新观念和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规范计生工作,夯实计生基础。3月x日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体检,及时掌握环情、孕情情况;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信息卡、工作台帐齐全,内容详实、准确,各类报表及时、准确上报,使计划生育率、女性初婚晚婚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独生子女#b@2率均达到了100%,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二、履部门职责,切实为计生工作服好务
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计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纳入年度普法教育内容,紧密配合县计生委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婚育新观念,切实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推进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