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知识
招标代理可承接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造价咨询可承接业务范围:
·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算(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定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代理可承接业务范围: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第二篇:招标代理知识
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包括:工程概况、招标方式、投标类型、招标内容及范围、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范围、投标人资质经验及业绩要求、投标人报名条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收费标准、投标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等。
2、建设工程招标的发包方式有:直接发包、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建设工程招标形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建设工程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业主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
5、工程招标的方法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6、国家法律、法规的认定顺序: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7、招标的三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8、招标的六大市场主体: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交易机构和评标委员会。
9、代建模式分为:企业代建、政府代建。
10、招标流程主要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施工合同。
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12、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13、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天。
1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处理,并需要书面通知招标人。
15、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6、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7、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应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来检查,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来检查。
18、开标时,由工作人员来宣读拆封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9、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人数必须5人以上单数组成,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必须达到所有人数的三分之二,招标单位的代表不得超过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0、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来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直接委托评标委员会来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21、以下情况可以不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项目且资质等级符合项目要求、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的项目且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均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