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转作风的有关规定,月中旬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四个专班,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20xx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公务外出学习考察费用(简称“三公”经费)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出台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上级转作风各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数单位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较好,做到令行禁止,铺张浪费、超标准购车和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大大减少。一些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自20xx年x月以来,绝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持续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三公”经费下降幅度约30%。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同城吃请、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单位所制定的制度明显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悖。少数单位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不向群众公开单位财务情况。少数单位仍把大手大脚等同于大气,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重。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为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没有资金来源,就想方设法套取专款、向管理对象伸手、向银行或财政借款也要保证职工的高福利、高待遇。
(二)购置公车不报批不备案。少数单位如林业局、汪营镇等在二级单位没有编制不能配车或无法取得车辆购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公车以私人名义登记入户,形成公车私挂、账外资产等问题;少数单位如畜牧局、文斗乡等新购车辆没有按照《利川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利办发[20xx]13号)相关文件到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备案;少数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购置车辆,为了逃避检查,超标准部分另外开具车辆内饰。
(三)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少数单位如广播电影电视局、人社局、安监局等购买大额的购物卡,以节假日、庆典等名义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或者送给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四)组织公款旅游。少数单位不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和市里有关文件规定,将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分批次旅游作为福利待遇;个别单位因公外出学习考察不按规定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核报批,我行我素。
(五)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在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逐月递减的情况下,少数单位如国土局、环保局、计生局、扶贫开发办等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少数单位如农业局、商务局、发改局等存在一次性报账大额生活费、招待费#5@p支出现象,个别单位甚至一次性报账数万元。
(六)会计数据失真。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没有按照《会计法》及各行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准则》操作,账务极不规范。少数单位财务人员根据领导意见随意调整会计报表,隐瞒单位真实财务状况。少数单位直接将“公务接待费”在项目款、会议费、其他支出、汽车修理及油料费、市外跑项目并购买礼品等科目中列支。如团堡镇今年元至五月财务报表反映“三公”经费只有十几万元,而实际发生数是八十余万元;水利水产局、规划局将“公务接待费”记入“项目费”中;公路局将“公务接待费”记入“修理费”中;少数乡镇和市直单位将“三公”经费在暂存款和会议费中列支。有的临时机构和工作专班如高路办、都亭办事处下设的临时机构和工作专班“三公”经费也大多在“项目款”中列支;个别垂直管理单位私设“小金库”,市财政拨款没有进入单位财务账,游离于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之外。
(七)突击增大开支。一些涉及主要领导调离的单位,前任领导在离任前突击开支,短时间内增大“三公”经费支出。
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以上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市“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屡查屡犯,个别单位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市纪委监察局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无论是共性问题或是个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管理。
(一)建章立制。好的作风要有好的制度来保证。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不够健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要重点规范,使各项制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通过建章立制,着力解决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
(二)严格管理。今后一个时期,“三公”经费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关注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重点检查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豪华装饰车辆,严禁公车私挂,继续实行车辆购买申报备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情况,按照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同比降低5%的目标,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以劳务费、慰问金等形式滥发奖金、福利,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月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与往年同期数据进行比对,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给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党群、垂直部门直接报送市纪委党风室,实行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单位,在思想上要真正有触动,在工作上要真正有行动,在制度建设上要真正有成效。
(三)加强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把“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不严肃、不认真、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要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中共利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篇: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石鼻镇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和、县委若干意见、规定的要求,我镇对20##年以来的“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根据县委有关规定,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书记XX为组长、纪委书记邓衍梅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石鼻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从制度上对全镇"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的镇"三公"经费偏多的情况,要求镇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
我镇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xx万元,实际支出xxxx,占全年预算比例X%。
我镇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集体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主管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乡长和纪委书记共同签署的会务接待会签单,财政所才予以报销。我乡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每季度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经查,我镇自一月份至今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占全年预算比例偏高的原因是今年创文、创卫工作任务重、检查多,公务接待相应增多;加之全镇上下不分节假日倾力工作,加班餐费增多等共同导致。
2、公款出国(境)费用
20##年我镇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镇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xx万元,实际支出xxxxx,占全年预算比例x%。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我镇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实行政府采购购置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下属单位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4、其他公务费用
我镇20##年会议支出预算x万元,全年实际支出xxxx元,占全年预算x%;通信费用预算x万元,实际支出x元,占全年预算x%。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镇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十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七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八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九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十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