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以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按照“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思路,突出“衔接、帮教、安置”三个
重点环节,采取“全面推行分类帮教、定期开展提前帮教、突出做好
重点帮教”的工作方法,夯实基础、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努力预防
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开展
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加强衔接,进一步减少脱管漏管
1、充分运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切实落实衔接管理制度。对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我所都及时做好网上衔接登记。每月都与县局
和当地派出所相互通报,密切配合,对排查出的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
及时给予补录。
2、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排登记和管控工作。我们和派出
所每年都联合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活动。对未衔接人员以
村为单位进行摸排查找,对帮教期内人员进行走访。做到对五年内的
刑释人员和三年内的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到目前为止,全乡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一人一卷,建档
率100%。
我们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全力参与各项综合整治,做
好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监控。做到“转递、报到、登记、建档、立卡”
等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信息齐全的个
人档案,做到“六清楚”,即:家庭生活清楚、收入来源清楚、思想
动态清楚、家中大事清楚、帮教责任清楚、安置就业清楚。
3、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五必访”、“四必谈”制度。我们
指导辖区各村安置帮教组织和责任人实行“三帮一”制度,做到一名
村干部、一名组干部、一名近亲属帮助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并与安置
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做到当刑释解教人员刚回归社会安置时、
有段时间未到岗工作时、家里婚丧喜事时、遇到重大节日时、有劣迹
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必须及时走访其家庭的“五必访”制度;在安
置帮教对象思想波动时、工作不满意时、身体有病时、家庭出现变故
时,必须及时找其谈心给予精神鼓励的“四必谈”制度。必要时我们
还协调派出所参与,联合走访、谈心,提高工作效果。
二、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强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1、加强就业培训与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指导与培训
方面,我们实行分类帮教。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里已经学到劳动
技能和专长的,我们充分利用市、县、乡组织的就业招聘会等各种就
业机会,加强与劳动就业与保障、工会等部门的协作,与招工企业洽
谈。对被我们预测评估过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不大的刑释解教人员我
们出据安置帮教建议书,让招工企业与本人见面,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加强相互了解,打消双方戒备心理,促使了招工与就业的双成功,大
大提高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对于年龄较大、文化低又没有一技
之长的,我们及时联系乡农业部门,让他们选学适合自己的农业科技
培训,并为其联系农业企业就业。对于不能到企业就业但有创业愿望
的,我们为他们安排从事养鸡、养鸭、食用菌种殖等种养业。
2、落实生活保障。对于因服刑失去责任田的,我们及时与所
在村委会联系,督促落实责任田。近年来,我们已为因服刑失去土地
的刑释人员落实责任田6人。对于生活困难又符合低保政策的我们也
是争取应保尽保,到目前为止,共为刑释解教困难人员落实低保3人,
落实困难救济3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创新手段,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程度
1、加强社会帮教。积极开发和整合社会资源,依托村、企业
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网络资源,扩大帮教志愿者队伍,开展社会安置
帮教工作。
2、丰富帮教措施。近年来,我们还推广了联系服务卡、分类
帮教、建立成员单位联系点、短信联络等行之有效的帮教措施;采取
了扩大实施阳光救助的范围,组织公益计划进行接对帮扶,探索高风
险重新违法犯罪人员重点帮教措施,对重点帮教工作开展检查调研等
措施,进一步提高帮教质量。
四、完善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和督查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落实齐抓共管与部门责任。我们每年
都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对照考核细则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一并
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范围,与年终评先评优和效能工
资直接挂钩,从而有效保证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多年
来的努力,我们已实现了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90%以上、安置率
100%、帮教率10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的目标。
五、当前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
议
存在的问题
(一)一是衔接工作不完善,致使发生脱管漏管现象。有的监
所寄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鉴定表等法律文书不及时、不详细、不准
确,送达部门也较混乱,有的送达到司法局、有的送达到派出所、有
的送达到司法所,致使接茬脱节;二是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没有强制性
规定和惩罚性措施,有的刑释解教人员不按规定报到,造成安置帮教
工作机构对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住址等基本情况不能掌握,便无从
开展帮教安置。三是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城乡改造、
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很大。
(二)安置帮教措施缺乏强制性的规定。社会上普遍认为,刑释
解教人员已服刑期满获得释放,我们没有理由和法律依据再去“管”
人家,而且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对干部上门也比较敏感,感到刚释
放又要被“管”有失尊严,抵触情绪很大。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
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
宅基地、住房、家庭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
位,而法律赋予司法所的权力有限,仅靠协调是不能完全实现安置帮
教目的的,对于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上又缺乏强
制性的规定。
(三)队伍力量薄弱,素质不够高。基层安置帮教小组人员兼
职过多,精力无法集中,而司法所又人手少事情多,根本管不过来。
象我们所,一个人刑释解教人员要对口安置帮教,全乡近3万口人的
普法工作要开展,纠纷要调解等,要想管的很好很到位是很不现实的。
(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难。一方面,如何安置刑释解教人
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有误解,刑释解教
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社
会上普遍认为,下岗失业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回归人员,岂不
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刑释
解教人员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
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违法犯罪
的道路。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山西阳泉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公司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县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衔接管理措施,有效地预防重新犯罪,确保我公司安定稳定,为构建“平安盂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帮教组织,落实工作措施
我公司对安置帮教组织不断健全调整充实,完善机构,各村(居)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队伍保持稳定,我公司加强指导车间(队组)帮教组织工作,促进各项帮教工作措施的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人落实帮教,建立帮教工作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卡,做到哪里有对象,哪里就有帮教人员,实现帮教社会化。
二、开展排查清理,预防重新犯罪
为确保我公司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排查清理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工作,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有效地预防重新犯罪。我公司依靠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力量,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对我公司20xx年-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清理工作。我们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措施,做到明确目标、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摸排工作。经过排查摸底,对登记在卡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制定出相应措施实施帮教,完善管理工作,对车间(队组)进一步健全帮教组织,落实帮教人员,做好安置帮教,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教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定期排查制度,对农村户口的及时联系,安置回村落实责任田,城镇户口的引导帮助寻找就业之路,适时与他们座谈、交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生活、经济状况、社会关系等,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他们重获新生活。我们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使帮教工作规范化,形成制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掌握思想动态,及时排忧解困
对排查出的刑释解教回归人员,我们及时做好衔接,了解掌握思想动态,落实帮教工作。对农村户口的及时落实责任田,城镇户口的积极引导就业,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给予帮助和扶持,经了解符合低保对象人员,及时与民政部门联系,将其列入低保对象;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帮教对象,做到重点帮教,严密控制,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于表现一般思想
不稳定的帮教对象,会同新友定期进行帮教,多谈心、多提醒、多促督。对排查不明,未衔接人员进行倒查,及时确保人头有着落。
一年来,我公司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发挥车间(队组)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社会的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对刑释解教人员及时采取帮教措施,使帮教工作得到一定的落实,有效地预防重新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促进我镇安置帮教工作的扎实开展。下一步工作计划:1、要继续做好排查清理工作。做到准确掌握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内解除劳教人员的动态,排查清理有重点及重新违法人员犯罪倾向、生活困难的“三无人员”、未衔接人员情况。
2、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帮教组织工作。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车间(队组)安置帮教组织及相关单位的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完善管理、落实帮教措施,使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重新犯罪。
二O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