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镇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今年,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立足基层实际,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把搞好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综治工作的落实。
二是逐级分解领导责任。建立了领导干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驻村领导对所挂钩村的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把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各村、企业分别签定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稳定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是认真执行稳定一票否决制。严格监督考核,对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致使矛盾纠纷问题久拖不决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多发生在基层,及时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确保基层稳定,必须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我们十分重视基层安全创建,着力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
一是镇综治委在加强镇司法所、调解中心和各村调委会、治保会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队伍,做到小事就地调处,大事及时报告,形成了镇、村、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
二是镇综治委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综合”优势,建立与公安派出所、镇司法所、基层法庭、土地管理等部门联席排查调处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格局。
三是定期排查、掌握动态。镇党委和综治委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和矛盾纠纷排查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苗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三、立足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深入体察民情,强化矛盾排查调处是关口前移、确保稳定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防范,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注重改进工作方法,深入体察民情,把维护稳定的基点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前移到日常,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凝聚民心。
一是领导下移,加强调处。结合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开展,镇领导经常深入农村、企业、建筑工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镇司法所每月召开全镇综治协管员、治保调解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全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各村上报的重大矛盾进行集中研究,共同制定调处方案。
三是强化值班备勤,坚持领导带班。在春节和全国“两会”、国庆期间,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排查、跟踪,实行“零报告”制度,并成立维稳应急服务分队40人,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定。
四是建立重大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镇成立了重大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应对社会稳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到场,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纠纷缴化或上访。
五是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
法律知识,做到村村有村规民约、户户有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水平。群众依法办事的风气日渐形成,为辖区社会的和谐安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重要时期辖区的安定稳定。今年,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妥善处理了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起,调解成功26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3%,全年无集体上访和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总之,在调处矛盾,维护稳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规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双江镇司法所
20xx-10-20
第二篇:村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套北村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我村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四无”村居目标,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为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我村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稳定机构,完善网络。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1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xx年
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xx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难”矛盾纠纷,落实问题联调和领导包案,按照每一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名领导包案和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力争使案件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
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套北村村委会
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