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采取“五个坚持”推进综治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委政法委坚持“预防为主,依靠 群众”的方针,采取“五个坚持”措施,扎实推进综治相关工作。
一是坚持强化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县直各个综治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场、街道)一把手为综治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稳定工作负总责;乡镇分管领导统筹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对稳定工作具体负责;村支部书记、治保 主任双管齐下,对本村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是坚持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按照规范化标准、实体化运作、高效化运转的要求,深入推进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及村综治办等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综治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台账管理的科学化;着力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着重对乡、村二级综治队伍进行充实配备,大力提升全县综治工作 的整体水平。
三是坚持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办和矛调中心的职能作用,形成部门联动、上下结合、全民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排查整治 工作制度,适时部署研究排查整治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四是坚持“四联”工作机制。各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及村社会管理服务站实行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四联”工作机制,在受理程序上采取逐级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的规范 做法。
五是坚持季度考核通报制度。组织考评组按季度对全县各个综治成员单位和38个乡镇、472个行政村的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基层通报,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强力推进社会管理、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等工作加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