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社领导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社领导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要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不向基层要礼品、物品,违者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同时分区别性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不准经商办企业,凡信用社工作人员,都不准经商或入股经商。
5、严格车辆使用制度。严禁出私车,全对因病,因急事需用车者,必须经常务主任批准。
6、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过部分由个人负责。
7、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8、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
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9、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对送礼行贿,大吃大喝等的需要款项有权拒付,不予核销,如领导指令核销,财务人员必须和执纪执法部门反映。对弄虚作假变相核销的要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从重惩处。
10、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外出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额部分由个人负责。
11、不准干部经商办企业;不准入股经商;不准为亲友担保贷款。
12、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强化群众的监督。
13、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要不得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二篇:党员廉洁自律制度
党员廉洁自律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逐步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的廉洁自律的制度,结合本党支部实际,落实公司党委提出的廉政责任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学习,党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党纪党风建设制度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浸袭的能力。
2、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准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访活动。
3、不准党员借婚丧嫁娶、生日祝寿、暖家等之机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4、廉洁自律,从严要求。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从事各项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接受礼品,不索要回扣,自觉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作出表率。
5、加强教育和自查自纠。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常项工作来抓,将普遍教育和重点防范相结合,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高认识,警钟长鸣。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党员要把廉政情况作为支委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以增强廉政意识。
6、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宪法》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勤政廉政,警钟长鸣。
7、党员要经常学习《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它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并做到模范执行。
8、建立党政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9、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党支部将不定期考察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考察结果纳入个人评先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汉阳市政二公司
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