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届×次会议第××号
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市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畜牧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严防“问题”食品进入市场。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资、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鲜乳、兽药及兽药残留、饲料及瘦肉精,乳制品生产秩序和小作坊,农村食品市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和私屠滥宰和病死(害)猪肉非法交易整顿等。××年,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起,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起,查处不合格食品××余公斤。二是强化宣传和培训。利用各种网络、媒体,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三进工程,举办培训班等,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进行评估。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评估,促进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四是加大对奶制品、豆制品、肉、蔬菜、水果、儿童食品、水产品、粮、季节性和节日重点消费食品的监管和抽检。
二、确保节日食品市场安全。一是召开电视电话会,对节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带队对节日市场进行
检查。二是食品企业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各监管部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开展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大抽验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派出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节日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当地,并跟踪整改效果。五是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等。多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节日食品市场和外来游客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一是认真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的整治,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二是投入资金××余万元,对××名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新建、改建“万村千乡”食品安全示范店××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和供应网逐步完善。三是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继××县被评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后,××县也认真申报。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检力度,××年以来,共抽检食品××余批次,合格率由××年的××%提高到××年的××%。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制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对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制度、企业“黑名单”制度、新闻曝光制度、不合格企业整改制度、暗访制度、食品供货商备案制度和驻厂(场)监督员制度等。
五、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测制度。一是充分发挥专项监测和快速监测车的作用,积极开展一般程序质量监测和快速监测。二是制定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对消费者投诉和反映的问题比较大、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品种,加大监测和抽检的力度和频次。
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的管理。一是推进散装食品标签标识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确定××企业等××家为首批试点单位。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商标广告市场检查,严厉打击经营户销售无商标、无厂名厂址的商品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通过专项整治,全市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食品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篇: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市药品食品监管局:
为了认真贯彻卫生部等六部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领导下,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在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初步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根据省、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x月底,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药监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卫生、公安、工商、经贸、物价、药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同时制定并由政府办印发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乡(镇)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
全事件。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分别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药监局与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药品安全责任
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并对省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企业 10 家,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取缔聚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用品和医疗器械行为1起,收缴违法广告宣传材料20xx份,责令县电视台停止药品违法广告播出1起,未发现有省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
(二)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 。20xx年x月和20xx年x月,分别组织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宣传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单位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律意识。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限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企业和单位自行下架销毁非药品50余种次。至9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
家,医疗机构30家,立案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2起,5种,货值4090元,罚款5250元。
(三)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一是县药监局加强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抽验,对辖区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抽检36批次。其中:流通使用环节抽样20种、24批次,生产环节抽样10种、12批次,送市药检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无质量问题。二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推动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目前,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和120个村卫生室已全部纳入“三统一”范畴,配送企业已为16乡镇卫生院和120个卫生室配送药品99.63万元
(四)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全年度县药监局配合省、市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基本药物处方和工艺和再注册处方和工艺核查和GMP跟踪检查及GMP认证《生产许可证》换证检查 9次,协助外地药监局核查本地企业药品 25 批次,对13家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和重点检查,2家GMP认证证书到期的制剂生产企业和1家新办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了GMP和GSP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企业均按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加强对药品购销行为监管,查处无证经营药品1起,货值1000元,罚款600元。
(五)进一强化了药品技术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
品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快检箱等设备开展现场药品快速筛查工作,全年快鉴药品137批次,监督抽样药品55批次;不断完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充分利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加大药械不良反应报告力度,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份,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8份;共出动检查人员291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93家,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案件4起,立案1起,当场处罚8起,罚没款950。查处假劣药品9种次,标值715元,其中:假药1种次,标值150元;劣药8种次,标值565元;
(六)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培训。共发放有关资料22570余册(份),培训相关医务人员110人次,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152人次。
自去年底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截止到11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386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93家,立案5起,结案5起,当场处罚8起,收缴罚没款8630元。查处假劣药品14种次,标值4665元,其中:假药6种次,标值4250元;劣药8种次,标值415元;查处不合格医疗器10种次,标值1933元;取缔聚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用品和医疗器械行为1起,收缴违法广告宣传材料20xx份,责令县电视台停止药品违法广告播出1起;监督销毁医疗机构过期麻醉精神药品11种次。现场快鉴药品137批次;监督抽样药品55批次,其中:基本药物监督抽样35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样6批次。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调整,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 整治的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还有待加强;
(三)、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一些重难点问题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四、下一步打算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稽查打假力度。抓好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稽查工作,突出案件查处。加大基本药物监管,实现基本药物品种检查与抽验全覆盖,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二)、继续加大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和药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三)、加大药品经营秩序规范力度。
(四)、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工商、公安、经贸、邮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强药品监管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