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书
( )年度:指《条例》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时间的上一年度,括号中的空白处由事业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的相应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表明此报告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同意、签发)。
填报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当日日期。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在填报年度内,依据《条例》的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相关数字,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等。
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指在年末时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记载的有关登记事项相同或不相同的实际情况,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尚未及时办理的,填写年末的实际情况,如登记的住所是某市某区某街20号,现在的实际住所已迁至西街15号,则填写某市某区西街15号,并在表格的备注栏中说明未及时申请变更的理由。
经费收支情况:以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填写。
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情况和结果,如原为乙级医院现被评定为甲级医院。
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指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目。
从业人数:指单位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及帐号。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第二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 )年度: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 定的报送“年度报告”时间的上一年度。如:事业单位20xx年报送年度报告时,则时间填写“(20xx)年度”。
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全称,并加盖事业单位的相应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表明此报告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签发)。
填报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当日日期。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在填报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等。
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指在年末时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记载的有关登记事项相同或不相同的实际情况。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尚未及时办理的,填写年末时的实际情况,如登记的住所是Ⅹ市Ⅹ区东街20号,现在的实际住所已迁至西街15号,则填写Ⅹ市Ⅹ区西街15号,并在表格的备注栏中说明未及时申请变更的理由。
经费收支情况:以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审验)为准填写。
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如原为乙级医院现被评为甲级医院。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目。
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及帐号。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本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以下由登记管理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