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日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完善我局党组织活动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经党支部研究,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党员活动日的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周开展一次,时间原则上定每周的周四下午为个人自学时间,每月下旬为全局党员活动日集中召开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应另外找时间补上。
二、党员活动日的方式及内容
1、上党课。利用党员活动室等阵地,通过收看电教光盘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政治理论、党纪国法、业务知识、时事政策等,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增强党性和党纪观念。
2、组织党员到外地学习参观考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3、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采取“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对贫困党员进行资金、技术、实物等帮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4、开展健康有益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使党内具有生气和活力,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5、开展谈心、党性分析评议及研究讨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党员活动日的要求
1、党员活动日由党支部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性和实效性。
2、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司法局党支部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党员活动日制度
道士洑村党员活动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中国共 产 党章程》和中央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党员活动日,是指村党组织每月确定一个固定活动日,组织党员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三条 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
除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外,其他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日活动。临时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方可不参加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按时参加活动;还应视党日活动内容,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参加。
第三章 活动内容及形式
第四条 根据当日活动的具体内容确定活动形式,每一次活动要有鲜明主题。既可在活动阵地进行活动,也可根据
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外出活动,形式要多样,具体可供参考的活动形式有:
(一)组织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就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党内制度规定等进行学习。同时,还要结合实际,重点就市、街道党委、政府重大会议或决策精神进行学习。
(二)开展文体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一些具有特殊意义,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门办事活动。利用党日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开门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四)民主议事活动。将涉及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草牧场承包、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五)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六)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党员在救助弱势群体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其它需要开展的活动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党员活动日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每次活动前,党支部要确定活动主题,做到有计划、有总结。
第六条 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内纪律给予处分。
第七条 要将每次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主题、党员出勤率、活动效果等情况详实记录下来。党员参加活动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八条 辖区内的党员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年终进行工作总结,把党员活动的情况作为评比表彰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