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人民医院
关于修订《招聘护士的基本要求和工资待遇的意见》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为保证临床护理质量和使用招聘护士规范化、制度化,医院就招聘护士的基本要求和工资待遇拟定如下意见:
一、招聘护士基本要求和有关事项
1、被招聘护士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30岁之间,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未注册者)。
2、被招聘护士必须试用三月,试用期工资600.00元。
3、被招聘人员试用期期满,由护理部与其所在科室进行考试和技术操作考试,合格者与人事科签订招聘合同后,方可正式录用。正式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具备本科学历者,基本工资760.00,奖金及其他福利同等资质的在职护士待遇。
(2)具备专学学历者,基本工资725.00,奖金及其他福利同等资质的在职护士待遇。
(3)具备中专学历者,基本工资660.00,奖金及其他福利同等资质的在职护士待遇。
4、试用期间,需向医院交纳抵押金500.00元,试用期满或终止合同退还本人,中途终止合同者,经医院同意后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抵押金可退还本人。
二、年终考核制
1、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考核
(1)在医院工作一年以上。
(2)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3)与医院签订5年以上合同
2、经两年年终考核合格者,可晋升一次工资,金额20.00元。
3、连续两年考核部合格者,作解聘处理。
三、评定优秀招聘护士
1、医院每年评定5名优秀招聘护士,取得优秀招聘护士荣誉后,可享受一年中专生基本工资待遇,393.50元,劳务费不变。
2、评定方法:医院每年在第一季度对招聘护士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考试考核分数相加,择优录取。
3、业务考试由护理部命题,人事科与护理部监考,技术操作考核由护理部具体执行。
四、其它招聘人员可参照此意见执行。
五、本办法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接货人员报账规定
接货人员报账规定
为规范公司接货流程,保证公司货物安全,另外对公司产品能及
时、有效的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降低公司产品的亏吨率,另由于接货人员长期在外出差,为降低公司相关费用,特对销售部接货人员制定此报账规定。
1.贵州X有限公司销售部接货人员在省外出差时乘坐火车及长途 汽车期间,每日补助为30元/天,产生住宿费时据实报销,每天金额不超过180元/天。在省内出差,产生住宿费时据实报销,每天金额不超过120元/天,未产生住宿费时,每日补助为30元/天。
2.贵州X有限公司销售部接货人员,在外出差时交通费实报实销。
3.贵州X有限公司接货人员每月通信费补助为150元。
4.贵州X有限公司销售部接货人员,所填报单据根据公司财务规 定走报销流程,相关票据必须真实有效。
5.在外出差时,原则上只能乘坐火车硬卧及长途客运汽车,市内公交车,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销售部主任方能乘坐,否则不予报销。
6.贵州X有限公司销售部接货人员,所报销单据必须由出差所在地X公司销售部业务经理的签字,另外必须有X公司销售部主任的审核签字,方能报销。
7.以上补助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7.该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