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村中心小学帮扶学困生、贫困生、留守生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我区“关于在全区教体系统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实现活动目标。我校教师积极参加“师爱进万家”活动, 全面摸清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对学困生、贫困生、留守生的帮扶,学校特制定帮扶学困生、贫困生、留守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方针,落实好我区“关于在全区教体系统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学困生、贫困生、留守生的帮扶,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二、工作目标:
1、对学困生的帮扶。通过“结对子帮扶”,共同协作,使学困生的在校期间守纪律,讲文明,学习成绩经过努力有所提高,并逐步使学生扬起自信的风帆,不断前进。从而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根据学校规定每位班主任教师完成两位学困生转化工作。
2、对贫困生的帮扶。
通过师生结对子帮扶,从思想上关心爱护学生,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从生活上资助学生,满足学生的最低生活需要,帮助学生渡过难关。从学习上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三、具体措施
(一)对学困生的帮扶措施
1、确定学困生,研究分析每一个学困生形成的原因,为进一步制定个性化的改进方案提供基础。
2、教师“结对子帮扶”,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同步进行。
3、学生结对子帮扶。各班组织学习小组,两位优秀学生负责帮扶一名学困生。
4、根据不同的学困生制定不同的帮扶措施。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通过思想交流,触动其内心世界,树立起成长进步的自信心;二是针对不同的产
生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特别是从细微的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引导起,以求逐步改进;三是制定相应的阶段目标,由低到高渐进式监督完成。
5、强化每周的经常性反复工作,务必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每周两次的教师与学生对话活动;
及时了解学生的班级表现和学习情况,检查目标完成的情况,发现点滴进步就要及时表扬;
(2)教师每周与家长交流一次家校表现情况;
(3)学习小组每天帮学生检查作业、与其共同完成一些开放性作业,及时交流学习感受,
6、学生与老师和家长共同制定学生的个性成长档案,及时调整前进步伐。
7、每学期召开两次关于学困生提高的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客观分析帮扶情况,表扬、奖励改进明显的学困生;并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工作当中的经验与教训,提供今后工作的借鉴与改进。
(二)对贫困生的帮扶措施:
1、建立贫困生档案
2、教师结对子帮扶。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每位老师选择一名对象进行帮扶,经常走访学生,了解学生生活状况。关心学生学习。此项工作中途不间断,并力争使帮扶对象品学兼优,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3、师生齐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人人献出一点爱。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帮扶贫困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使广大师生从情感上贴近缺少完整家庭关爱的学生生活贫困的学生,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4、免除学生作业本费。节假日给学生送去集体的关爱与温暖。
磁村中心小学
20xx、12、20
第二篇:第十三小学贫困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
第十三小学贫困生救助方案
活动目的:为构建和谐教育,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性,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为了充分关爱贫困学生,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我校特别制定该活动方案。
组织机构
组 长:赵立忠
副组长:李亚儒
成 员:马小顺、贾淳媛、韩院花及各班班主任 活动开展
一、 保障经费
1、
2、 向上级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发动师生捐款:教师每个学期捐款不低于20元,每年春季开学和秋季开学发动学生捐款,每人每次自愿捐款。
3、开学报名时或重大节日设立捐款箱,争取家长捐款.
4、成立贫困基金管理委员会,开个专户,由韩院花同志具体负责,工会监督,专款专用。
二、建立贫困生档案
1、先由各班主任推荐名单,详细写清楚贫困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收入、贫困原因等。
2、学校调查审批后确定帮扶的对象。
3、贫困生填帮扶申请书。
4、学校建立贫困生档案
三、大力宣传
积极、主动、开拓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课堂、公示等在全校师生及村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救助贫困生”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学生、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1、召开教师大会,提出方案,征求教师意见,发动教师捐款。
2、平时利用橱窗、国旗下讲话和宣讲相互关爱的事迹,激发学生的同情心,强化学生的关爱意识。适当的宣传贫困生的事迹。(这个要在不伤害他们自尊的情况下,征得同意才可以宣传)
四、具体帮扶
1、对建档贫困学生实行长期帮扶,视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他们买学习用品、衣服鞋帽或发放现金。
2、对于因为自然灾害或则严重疾病引起的贫困,也给予帮助,探望和慰问。
五、做好总结
学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的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经费的开支要接受监督。
附一:贫困生资格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2、单亲家庭且年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3、烈士子女。
4、残疾学生。
6、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子女。
7、因受灾、疾病等贫困的子女。
贫困生名单每年上报一次,如果在这一年里,家庭经济有所好转,达不到贫困生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有新的贫困生出现也可以上报。
贫困生确定后,2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地点在校务公开栏。
贫困生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附:二:下列学生不享受贫困救助
1、思想道德败坏,有重大违纪行为的。
2、受到学校处分的,在处分没撤消之前,不享受。
3、损坏公共财物,造成损失达到50元以上的。
4、连续享受过两年以上,家庭不是非常困难的。
5、确定为贫困生,在资金发放之前已辍学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