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行动总体情况
各地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严格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严肃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据统计,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392家,发现各类隐患3110项。责令限期整改隐患企业596家、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企业172家、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08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12家、拟处罚款373.08万元。
省局于七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比较集中的哈尔滨、牡丹江、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等6市和省农垦、森工系统的35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出各类隐患310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0份,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0份,拟处罚款36.3万元,责令市地安全监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份。
二、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市、系统对所属县(市、区)和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指导不力;部分县(市、区)未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执法行动重大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到所辖企业,致使多数企业没有及时领会国家和省重点时期重大工作部署精神,未能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执法行动部署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二)执法不严、整治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所规定的整治违法行为的要求理解不深,领会不透,存在重现场检查、轻管理制度检查的倾向。敢执法、会执法、善于执法和敢碰硬解决疑难问题的良好作风还没有形成,执法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企业未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等安全隐患比较普遍。
(三)联合执法作用发挥不强,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部分地市和系统未能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机制作用,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和治理,致使一些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生。
(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个别企业未按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和未履行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多数企业未
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和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等违法行为仍然普遍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意识。各地要加强《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黑政发[20xx]44号)文件的学习和宣贯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意识,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将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企业隐患整改复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作好事故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对未整改或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长期未能根治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管理。各地要充分发挥安
全监管和执法监察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的工作关系,形成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工作合力。切实加强执法监察人员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切实解决“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四)认真落实执法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措施。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好9月x日至11月x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危险化工工艺装臵排查,推进自动化改造进程;加强中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措施和应急处臵原则落实情况和已关闭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范围存储、批发经营行为。
(五)加强执法检查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打非治违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执法行动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认真做好执法行动第三阶段执法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见附件3和附件4),坚决杜绝统计数据不真实和上报不及时的现象。各地要在12月x日前上报打
非治违工作总结。
附件1: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二阶段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二阶段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附件3: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4: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永春县煤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永春县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根据省经贸委、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煤监局、省安监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xx?307号)、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xx?18号) 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煤炭行业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经过近阶来的工作,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成立了由30多个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煤炭管理领导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叶一帆县长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坚持“严查、严打、严管、严处、严关”的工作原则,重点打击,加强管理,全力
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分管煤炭的王超万副县长经常深入矿区,检查部署。我办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煤炭“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煤矿非法矿井整顿打击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县政府在召开县煤炭协调办、国土资源、公安、安监、煤行办、供电等部门及3个产煤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具体部署;并在召开全县11家煤矿企业负责人、40对矿井负责人、主要股东代表参加的会议,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利用《永春煤炭简讯》平台,出版专刊,对煤矿非法开采行为整顿打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县有线电视台对“打非治违”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浓厚氛围和浩大声势。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煤炭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印发了《永春县煤炭行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县煤行办制定了永春县煤炭行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整合技改督促推进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
四、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一是县县政府成立了3个产煤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县煤炭协调办、煤行办、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二是落实保障,县财政拨出45万元专项经费,并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借调了12台车、90名工作人员专门用于煤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三是排查摸底,通过日常巡查及线人举报等形式,收集非法开采方面的相关信息,并进行整理汇总,建立初步档案,明确打击重点。四是有力打击,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头采取行动:国土部门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严厉查处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公安部门开展矿区火工材料大检查,深入查纠非法违法使用火工材料行为;煤行办重点对建设项目存在边建设边生产行为进行督查;供电部门结合矿区电改,开展矿区用电秩序专项整治;形成部门联动的整体合力。五是明确职责,将全县涉煤矿山分为三个片区,对三个煤矿整合技改工作挂钩指导组的力量进行充实,每组负责一个片区,三个小组统一采取行动,集中力量对除了参加整合技改矿井的主井、风井外的其他所有井口进行关闭打击,包括规范砌封井口,切断矿
井电源,捣毁工房、煤台等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有序遣散工人,彻底铲除非法违法矿井的生产开采条件。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 480辆(次)、执法人员3600多人次,纠正违法生产销售行为30多起,捣毁非法违法井口 20个,拆除违法违规生产矿井煤场9座1830m,拆除危险闲置工房4210m;查处非法使用火工材料案件1起,没收非法炸药24公斤、雷管29发,实施治安拘留1人,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煤矿企业对“打非治违”工22作重视不够,存在边建设边生产问题;二是一些矿井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三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下阶段工作打算
1. 建立举报制度,在矿山巡查大队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边基建边生产矿井。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将矿区范围划分为3个片区,由矿山巡查大队的3个中队分别负责,逐一对每一个非法矿井落实监控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
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打击。
3. 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4.加强明查暗访,由县政府牵头,监察、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暗访组,不定时对各片区进行暗访,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