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评选县三好学生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坚持公开公正、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三好学生评选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三、评选标准:
本学年度的“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按照《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度县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标准进行。
四、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将继续采用“叠加评选法”。要求学生从思想品德、学习、体育卫生等,各方面在学校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 “三好学生”。
(二)评选工作严格履行民主评选的程序。整个评选工作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导处牵头,少先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1)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先由学生个人小结。
(2)由教导处公布文化课和体育课成绩以及美育、劳动教育考核
成绩。
(3)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交流,在交流的基础上,班委会组织学生和科任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产生出“三好学生”的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投票结果报教导处备案。
(4)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表上报审批。
我校力争做到科学民主、公平、公正,正真的将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我校“争先创优”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