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需收集的资料明细
一、综合
1、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企业性质、隶属关系、总资产、员工人数、焦化厂(选煤厂)设计能力和热电联产车间的情况 (要文字材料。如是集团,要写清下属企业个数、行业等情况)
2、20xx、20xx、20xx年主要产品产量(有几种产品写几种产品)、工业总产值(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利润(万元)、上缴利税(万元)、生产总成本(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
能源消耗费用、万元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耗电量(kWh/t)、选煤电力单耗(kWh/t)、精煤产出率(%)、洗煤洗耗率(%)、炼焦工序单位能耗、火力发电供电标准煤耗、火力发电标准煤耗、发电厂用电率、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全厂热效率、热电比、年产蒸汽量、年发电量、年总外供电量、年外供汽、总耗煤量、入洗原煤量
3、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包括焦化厂和选煤厂、电厂 )
4、企业能源管理概况及用能管理概况
5、企业能源流向图(供电、煤、油类、蒸汽、矿井煤层气等,按原煤生产、非原煤生产、附属生产及其它)
6、企业能源管理机构(图)及相关人员名单、职责
7、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① 能源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
② 能源财务管理制度
③ 能源生产管理制度
④ 能源统计管理制度
⑤ 能源消耗定额、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
8、收集20xx年度节能改进项目基本情况及经济效益评价情况。(要文字材料)
9、收集企业在合理用能、节约能源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要文字材料)
10、企业“十一五”期间及分年度节能目标
① 单位万元增加值产品综合能耗
② 产品单耗
③ 节能绝对量
二、统计
收集企业能源统计报表
㈠ 企业对外报表 (收集复印件)
1、企业能源统计报表 (报统计局的)
2、煤炭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表(报煤炭系统的,即煤节表) ㈡ 企业内部报表及台帐(报表种类视企业具体情况,可有所增减) 重点检查附表6~14的填写情况,收集附表6~14
收集自用煤、原煤质检化验单。焦炭折标系数为0.9714,其他焦化产品折标系数1.1-1.5,焦炉煤气折标系数5.714,
三、供电、设备及锅炉
了解企业设备及锅炉总的概况,重点搞清以下几点:
1、企业设备总台数、总装机容量
50kW(A)以上主要用能设备统计汇总表(附表3)、台数
3、主要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报告及监测结果汇总表(附表4~5)(无论监测与否,锅炉都要填表)
4、现场了解主要用能设备监测检查项目内容
5、收集井上下供电系统图,汇总变压器台数、变压器负荷系数、线损率、用电体系功率因数、用电量
四、计量
1、收集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计量器具周检制度
2、收集能源计量器具汇总表(表式见附表1)
3、收集能源计量器具统计表(表式见附表2)
4、检查能源计量器具周检记录情况
5、收集计量人员及机构、职责情况,计量器具配置情况,找出不足。
6、计量器具配备网络图(电、水、煤、油)
节能规划需收集资料
1、“十一五”企业发展规划
2、企业法人代表与政府签订的“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
3、“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情况;
4、“十一五”期间企业节能目标实施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5、20xx年工作总结
6、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7、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第二篇:采矿权评估需收集的资料清单
采矿权评估提供资料清单
(生产矿山)
一、综合资料
1.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新年检);
3.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最新核定生产能力的有关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复印时一定将所有内容复印,包括土地证号页、内容页及附图),或者土地使用合同(协议),租赁的土地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协议);
5.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协议、合同、决议及有关批文;
6.评估委托书、委托方及评估资料提供方承诺函(评估机构提供格式,评估委托人/资料提供方签章);
7.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简介(包括:历史沿革、人员构成、生产经营现状、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并应详尽说明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采、选、冶、运输、销售、资产等经营、管理、核算模式);
8.矿山企业简介(生产矿(井)的历史沿革、机构设置、人员构成、生产、销售现状、未来生产前景等。对于一矿多井的,由矿对各井分别进行介绍);
9.采矿权登记历史沿革情况的说明(从首次取得采矿权至目前情况),提供历次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10.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确认书/备案证明、采矿权价款处置协议及交款#5@p,本次评估基准日前1年内以往采矿权评估报告;
11.如果同时进行的土地评估,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和备案文件;
二、地质资料
1.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上市融资目的须由具有部级资质的评审机构评审、国土资源部备案);
2.标明矿区范围的地质和工程图件(矿区地形地质图、典型剖面图、储量计算图、设计损失估算图),需要有关机关审查的采矿权评估项目须准备一式两份;
3.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矿山保有各种设计损失量统计表(分出储量级别);
4.上一次采矿权价款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期间矿山生产动用资源储量的详细说明(分出储量级别、采出量、损失量、品位);
5.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期间矿山生产动用资源储量的详细说明(分出储量级别、采出量、损失量、品位);
三、采、选、冶资料
1.近期编制的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或矿山建设初步设计、矿山设计概算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有关审批文件;
2.评估基准日前三至五年采、选、冶技术指标(“三率”、产品主要质量指标等)统计表;
3.开拓方式、采、选、冶方法说明(选冶工艺流程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4. 伴生、共生矿回收情况(文字资料);
四、财务资料
1.本次评估基准日前三至五年矿山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包括封面、财务报告文字说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营业务表、现金流量表、采选冶成本表、制造费用明细表、管理及财务费用明细表、营业(销售)费用明细表、固定资产表及折旧明细表等,制造费用明细表和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租赁费”明细,制造费用明细表和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其他”如果较大也需提供明细;
2.截止评估基准日经营性固定资产分类汇总表(格式附后)及无形资产明细表;
3.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土地使用权清查明细表”(格式附后);
4.企业交纳的税、费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等)及减免税事项说明与有关批文,企业按规定计提的维简费、安全费用等的标准及有关文件(包括地方政府文件);
五、其他资料
评估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