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 化学方程式
课题1 质量守恒定律 .考试要求:
认识质量守恒定律,能说明常见化学反应中的质量关系 认识定量研究对化学科学发展的重大作用 考点一、质量守恒定律
1、含义: 说明: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
②没有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及不是反应生成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或物质(如气体)有无遗漏。
2、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均保持不变(原子的“三不变”)。 3、化学反应前后
(1)一定不变宏观:反应物、生成物的总质量不变;元素种类、质量不变
微观: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不变
(2)一定改变宏观:物质的种类一定变
微观:分子种类一定变
(3)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变 二、化学方程式
1、含义:用化学式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能直接反映质量守恒定律。 2、表示的意义(考点二):⑴表示反应物、生成物和反应条件
⑵表示各物质间的质量比(质量比=各物质的相对分子质量×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的积的比)
⑶表示各物质的微粒个数比(即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比) 点燃 例如:以2H2+O22O为例
①表示氢气与氧气在点燃条件下生成水 ②表示氢气、氧气与水的质量比为4:32:36 ③表示氢分子、氧分子与水分子的个数比为2:1:2 点燃 3、化学方程式的读法 以2H2+O22O为例
①从反应物、生成物和反应条件角度:氢气与氧气在点燃条件下生成水
②从各物质的质量比角度:每4份质量的氢气与32份质量的氧气在点燃条件下生成36份质量的水
③从各物质的微粒个数比角度:每2个氢分子与1个氧分子在点燃条件下生成2个水分子。
课题2 如何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
考试要求:
能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 一、书写原则:
1、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2、遵守质量守恒定律(标准:两边原子的种类和数目相等) 二、方程式的配平
1、标准:方程式两边原子种类和数目相等即配平了
2、配平的原则:在化学式前面加上适当的系数来保证方程式两边原子种类和数目相等。 3、方法:最小公倍数法
最小公倍数法配平化学方程式的步骤
⑴、确定配平的起点元素:横线两边出现次数最少,且原子个数的最小公倍数最大的元素作为起点元素。
⑵、确定起点元素原子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⑶、确定含有起点元素的化学式的系数:用最小公倍数除以化学式中起点元素原子的个数的商作为该化学式前面的系数。
⑷、确定其它化学式前面的系数的顺序:依次确定含有除起点元素以外,横线两边出现次数由少到多的元素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 ⑸、最后将各系数调整为最简整数比。
举例:配平化学方程式: FeS2 + O2 点燃 Fe2O3 + SO2
⑴确定起点元素:由于Fe、S 元素在横线两边只出现了一次,且最小公倍数都为2,因此Fe、S元素都可作为起点元素。
⑵若选择Fe作为起点元素,则原子个数的最小公倍数为2。
⑶确定FeS2 、SO2前面的系数:用最小公倍数2除以FeS2中Fe元素的原子个数1的商2作为的FeS2系数;用最小公倍数2除以Fe2O3中Fe元素的原子个数2的商1作为Fe2O3的系数;
2FeS2 + O2 点燃 1Fe2O3 + SO2
⑷确定O2 、SO2的系数:
①由于O2 、SO2中只含有O、S两种元素,S元素在方程式两边只出现了一次,因此
先确定SO2 的系数,再确定O2的系数。由于方程式左边S原子的个数已确定为4,所以右边S原子的个数也为4。因此SO2的系数为4除以SO2中S元素的原子个数1的商4作为SO2。的系数。
2FeS2 + O2 点燃 1Fe2O3 + 4SO2
②由于方程式右边O原子的个数已确定为11,因此左边O原子的个数也为11。所以O2的系数为11除以O2中O元素的原子个数2的商11/2作为SO2。的系数。
2FeS2 + 11/2O2 点燃 1Fe2O3 + 4SO2
⑸再将各系数调整为最简整数比:即在方程式两边同时乘以2就可以。
点燃
4FeS2 + 11O2 2Fe2O3 + 8SO2
二、书写的步骤(考点)
1、写 写出反应物、生成物的化学式 2、配 配平方程式 3、注 注明反应条件和生成物的状态 4、等 将横线改为等号
课题3 利用化学方程式的简单计算
考试要求:
能进行化学方程式的简单计算
初步学会有关反应物、生成物的化学方程式的计算
考点一、依据:利用化学方程式能反映物质间的质量比,且质量比呈正比例关系。 考点二、步骤:①设未知数;②根据题意写出方程式;③根据化学方程式找出已知量与未知量的质量比;④列出比例式,并求出未知数;⑤答 注意:
①由于方程式只能反应物质间的质量比,因此代入方程式中的各个量必须是质量。 ②由于方程式中各物质是纯净物,因此代入方程式中的量必须是纯净物的质量。 ③单位必须统一。
附:前面一至五单元要求掌握的化学方程式:
C + O2
点燃
CO2 S + O2
点燃
SO2
4P + 5O2
点燃
2P2O5 4Al + 3O2 Fe3O4 2Mg + O2
点燃
2Al2O3 2MgO
3Fe + 2O2
2H2O2
点燃
点燃
2H2O + O2↑ 2KMnO4
△
K2MnO4 + MnO2 + O2↑
2KClO3
△
2KCl+3O2↑ 2H2O
通电
2H2↑+ O2↑
点燃 2H2 + O22O
第二篇:初三化学第六单元知识点总结
初三化学第六单元知识点总结
第六单元 碳和碳的氧化物
一、碳的几种单质
1、金刚石(C)是自然界中最硬的物质,可用于制钻石、刻划玻璃、钻探机的钻头等。
2、石墨(C)是最软的矿物之一,有优良的导电性,润滑性。可用于制铅笔芯、干电池的电极、电车的滑块等
金刚石和石墨的物理性质有很大差异的原因是:碳原子的排列不同。 CO和CO2的化学性质有很大差异的原因是:分子的构成不同。
3、无定形碳:由石墨的微小晶体和少量杂质构成.主要有:焦炭,木炭,活性炭,炭黑等.
活性炭、木炭具有强烈的吸附性,焦炭用于冶铁,炭黑加到橡胶里能够增加轮胎的耐磨性。
二、.单质碳的化学性质
单质碳的物理性质各异,而各种单质碳的化学性质却完全相同!
1、常温下的稳定性强
2、可燃性:
完全燃烧(氧气充足),生成CO2 : C+O2点燃CO2
不完全燃烧 (氧气不充足),生成CO:2C+O2点燃2CO
3、还原性:C+2CuO 高温 2Cu+CO2↑ (置换反应) 应用:冶金工业
现象:黑色粉末逐渐变成光亮红色,石灰水变浑浊。
2Fe2O3+3C高温4Fe+3CO2↑
三、二氧化碳的制法
1、实验室制取气体的思路:(原理、装置、检验)
(1)发生装置:由反应物状态及反应条件决定:
反应物是固体,需加热,制气体时则用高锰酸钾制O2的发生装置。
反应物是固体与液体,不需要加热,制气体时则用制H2的发生装置。
(2)收集方法:气体的密度及溶解性决定:
难溶于水用排水法收集 CO只能用排水法
密度比空气大用向上排空气法 CO2只能用向上排空气法
密度比空气小用向下排空气法
2、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法
1)原理:用石灰石和稀盐酸反应: CaCO3+2HCl==CaCl2+H2O+CO2↑
2) 选用和制氢气相同的发生装置
3)气体收集方法:向上排空气法
4)验证方法:将制得的气体通入澄清的石灰水,如能浑浊,则是二氧化碳。 验满方法:用点燃的木条,放在集气瓶口,木条熄灭。证明已集满二氧化碳气体。
3、二氧化碳的工业制法:
煅烧石灰石: CaCO3高温CaO+CO2↑
生石灰和水反应可得熟石灰:CaO+H2O=Ca(OH)2
四、二氧化碳的性质
1、物理性质:无色,无味的气体,密度比空气大,能溶于水,高压低温下可得固体----干冰
2、化学性质:
1)一般情况下不能燃烧,也不支持燃烧,不能供给呼吸
2)与水反应生成碳酸: CO2+H2O==H2CO3 生成的碳酸能使紫色的石蕊试液变红,H2CO3 == H2O+ CO2↑ 碳酸不稳定,易分解
3)能使澄清的石灰水变浑浊:CO2+Ca(OH)2==CaCO3↓+H2O 本反应可用于检验二氧化碳!
4)与灼热的碳反应: C+CO2高温2CO
(吸热反应,既是化合反应又是氧化还原反应,CO2是氧化剂,C是还原剂)
3、用途:灭火(灭火器原理:Na2CO3+2HCl==2NaCl+H2O+CO2↑) 既利用其物理性质,又利用其化学性质
干冰用于人工降雨、制冷剂
温室肥料
4、二氧化碳多环境的影响:过多排放引起温室效应。
五、一氧化碳
1、物理性质:无色,无味的气体,密度比空气略小,难溶于水
2、有毒:吸进肺里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使人体缺少氧气而中毒。
3、化学性质: (H2、CO、C具有相似的化学性质:①可燃性 ②还原性)
1)可燃性:2CO+O2点燃2CO2 (可燃性气体点燃前一定要检验纯度) H2和O2的燃烧火焰是:发出淡蓝色的火焰。
CO和O2的燃烧火焰是:发出蓝色的火焰。
CH4和O2的燃烧火焰是:发出明亮的蓝色火焰。
鉴别:H2、CO、CH4可燃性的气体:看燃烧产物(不可根据火焰颜色) (水煤气:H2与CO 的混合气体 C + H2O高温 H2 + CO)
2)还原性: CO+CuO △ Cu+CO2 (非置换反应) 应用:冶金工业 现象:黑色的氧化铜逐渐变成光亮红色,石灰水变浑浊。
Fe2O3+3CO高温2Fe+3CO2(现象:红棕色粉末逐渐变成黑色,石灰水变浑浊。) 除杂:CO[CO2] 通入石灰水 或氢氧化钠溶液: CO2+2NaOH==Na2CO3+H2O CO2[CO] 通过灼热的氧化铜 CO+CuO △ Cu+CO2
CaO[CaCO3]只能煅烧(不可加盐酸) CaCO3高温CaO+CO2↑ 注意:检验CaO是否含CaCO3加盐酸 :CaCO3+2HCl==CaCl2+H2O+CO2↑ (CO32-的检验:先加盐酸,然后将产生的气体通入澄清石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