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立足岗位学雷锋 为民服务我先行”
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及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激励区直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区直机关团委决定开展“立足岗位学雷锋 为民服务我先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立足岗位学雷锋 为民服务我先行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区直机关系统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在奉献中体现价值、在付出中提升境界,在实践中转变作风,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人人争当先进生动局面,为“建设城市副中心,构建和谐新红桥”贡献力量。
三、活动内容
1、开展雷锋精神宣传教育活动。3月x日,区直机关团委将带领团支部书记和部分骨干团员参加团区委统一组织的“踏寻雷锋足迹”——参观大型雷锋事迹展活动。各团支部也可以自行组织本单位团员青年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踏
寻雷锋的足迹”专题展览,阅读学习《雷锋日记》、观看反映雷锋事迹影视作品,并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深入挖掘新时期雷锋精神的时代特征,进一步明确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如何结合弘扬雷锋精神进行创先争优,将学习和参观的成果转化为积极投身“建设城市副中心,构建和谐新红桥”的实践行动,在区“调惠上”活动中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定期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各团支部可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岗组的作用,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定期深入基层、企业、社区现场开展业务办理、提供业务咨询、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等专业化志愿服务,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3、开展关爱家园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党支部“双联”活动,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深入本支部联系的街道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乱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白色垃圾等活动,帮助整治脏乱差,实现洁、齐、美,努力将社区营造成居民温馨的家园。进一步宣传低碳理念、节能减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为优化全区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全面落实区“调、惠、上”活动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新红桥的具体行动,逐步形成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深入发展。
2、求实创新、注重实效。各团支部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活动主题,贴近社会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既要有丰富的形式和热烈的氛围,更要有具体的内容和实际效果,确保活动见成效、受欢迎。
3、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各团支部要积极挖掘本单位开展的特色活动及感人事迹,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红桥的良好氛围。
4、精心组织、及时反馈。各团支部要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将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区直机关团委,电子邮箱:dgw6588@163.com。
区直机关团委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敬老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全国第二个“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推动我县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由县文明办、县老龄办会同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敬老助老、从我做起”这一主题,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宗旨,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工作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相衔接的为老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培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德风尚,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送温暖,努力营造欢乐喜庆、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活动时间:3月x日至10月x日。
二、活动项目
在重阳节暨“敬老月”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以家政服务、心理抚慰、养生保健、文体
娱乐等为主要内容,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快乐过节。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县老龄办、各街道老龄办邀请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及困难老人、特困老人、高龄独居老人、敬老院老人及“五保”老人。
2、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联系志愿者队伍走进敬老院、光荣院、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独居、高龄、特困等老人家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心理疏导等系列服务;组织社区免费为老人体检活动,组织医院专家进社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开展老年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强老年人的自我维权意识。县老龄办将在敬老月期间举办《老年法》和《老年周报》进社区活动,联合司法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在各个社区街道开展老年人维权咨询活动,并要求各街道在送文化节目进社区活动中安排播放老年维权和《老年法》宣传片,将法律宣传、维权活动落实到基层社区。
4、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体育总会利用老年人体育节活动,开展“迎党庆、颂党恩、跟党走”百万老人健步走活动,时间从5月至8月。县老龄办协调组织各类比赛活动,主要有钓鱼、棋类、门球、腰鼓等体育项目。
5、开展老龄宣传活动。由文明办、老龄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区文化艺术中心举办“敬老助老、从我做起”庆祝全国第二个“敬老月”暨第25个老人节大型专场文艺演出。开启我区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序幕,对全县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发动。届时,将邀请老年大学和各街道老年文艺团体参加演出,组织观众现场互动,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良好氛围。在“敬老月”期间,安排区广播电视台播放文艺演出实况,黄金时间为老年朋友连续点播敬老歌曲一周,插播滚动恭贺字幕。组织庆祝建党90周年老年摄影作品展活动,宣传百岁老人健康行动,宣传尊老助老先进事迹,在全区掀起“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良好风尚。
六、高龄老人优待措施。今年我县80-89周岁老人尊老金加农村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尊老金加农村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50元,百岁以上老人尊老金加农村生活补贴合计达到每人每月900元。为380名居养老社会化服务人员发放补贴每人每月180元。为1000名高龄独居老人办理人寿民安保险工程。为620名以上高龄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援助系统。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严密。重阳节暨“敬老月”是开展“敬老助、老从我做起”活动的有利时机。各地、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纳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
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区文明办、区老龄办负责做好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牵头工作,充分整合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力量。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列入对各地、各单位文明城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
2、积极参与,提高品质。要充分发动广大社区居民和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老年文体中心等各方面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敬老助老、从我作起”服务活动中来,不断扩大活动的履盖面和影响力。社区居民要成为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角。要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采取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方式,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努力在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尊敬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重阳节暨敬老月期间的新闻舆论宣传。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宣传网站要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利用网络、宣传栏、电子屏、横幅标语等开展宣传。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告知全县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二是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三是宣传我区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四是宣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五是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六是宣传我县“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七是宣传敬老月暨重阳节期间开展“敬老助老、从我做起”服务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助老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