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稿件
题目:背景:3月x日,(沈阳)太原街一些大商场将一些惯偷的照片、姓名、年龄及犯罪记录等信息公布在商场出入口,并上写“严防小偷(嫌疑人)”几个大字,引起众人围观。许多市民拍手称快,认为对于这些人人喊打的小偷,此举无疑会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但也有人表示这种行为涉嫌侵权,会给这些人带来致命的后果。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争论不止。正方:支持此行为;反方,反对此行为。并且还醒目地写着黑色大字:太原警务区刑侦中队提醒市民,进入繁华商业街请您保护好随身携带物品,严防被盗。
辩论赛流程
1. 正方一辩2min 反方一辩2min
2. 正方二辩请反方二辩或三辩90S/反二/正三/反三/
3. 正方一辩攻辩小结90S/反方
4. 自由辩论 正方开始,各4min
5. 反方四辩总结3min/正方
注意:只要队员站着即算时间,故说完话应立即坐下
我方观点:1.小偷也是公民,如此侵犯其肖像权《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而所谓人格尊严,则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权、隐私权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
2.小偷会破罐破摔,更影响社会和谐。
3. 是商场在推卸管理责任
正方观点:1. 所谓“惯偷”,就是屡抓屡犯,不知悔改,对付这类“浪子尚未回头”的小偷,
公安机关又不能派人时刻都监视其行踪———那才是违背法治文明原则的做法
———因此曝光其照片,让大家有所防备,这总比严厉处罚或高压威慑等办法要
文明得多。这不仅是对“惯偷”们曾犯罪错的惩罚,也是对其的警醒,是有效避
免其再犯新错的得力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文明执法”的表现。
2. 有论者认为,市民对“曝光惯偷”的认同,也许是一种朴素的常识判断,但
朴素的常识却未必就是低层次的,维持社会正义,仅靠法治原则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法律做不到那么多,在法治原则之外,必须培养一般社会成员对“恶行”的
共有鲜明道德判断和感情爱憎,这样的集体意识同样是社会团结发展的精神基
础。
3. 公开扒手照片的行为是经公安机关定性并允许的,以警示群众为目的,所以
不存在违法的问题。“按照某些人的理论,电视上拍摄小偷的行窃过程也是违法
了? 公安部在全国张贴通缉令也是侵犯肖像权了? 电视台在路上拍新闻,随意播
了某些路人的视频,那也是侵犯肖像权了?”
4.很多小偷的盗窃数额不大,根本没法量刑,抓进去很快就能出来继续祸害,
这时候,你怎么办?
5.能起到震慑作用
争论焦点:1.是否合法。我感觉在这个问题上扯不清,就不要过于纠缠,因为法律界都没有
公论。
第二篇:辩论赛稿件
绽放激情,友谊辩论圆满结束
20xx年x月x日,昨日如火的激情还未褪去,今日热情的火焰继续燃烧,伴着同学们的期待,由我们计算机科学系承办的系辩论赛总决赛在田家炳大楼隆重举行。
今晚,我们所期待的总觉赛将进行两场。第一场,是由正方的计教1班对决反方的计科班。正方观点是“嫁人要嫁猪八戒”,而反方则认为“嫁人就要嫁孙悟空”,比赛在浓浓的火药味中拉开帷幕,双方辩友至始至终坚持着自己的观点,能犀利地指出对方的问题所在并给予精辟反驳。这场辩论赛中,正方主要抓住八戒温柔殷切的感情展开辩论,而反方却抓住悟空本身的能力对婚姻的影响进行攻击。赛中,反方气势如弘,郑重声明观点,给对方辩手以沉重压力。但是正方辩手也不甘示弱,对反方展开强烈的攻势。反方辩手面对对方的步步紧逼面不改色,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抵挡住了对方的激烈攻击,并将对方置于危险的境地。最后由主席团的邬小玲副主席对本场赛事进行评审,她强调,该场辩论赛进行得很激烈,但双方对辩题的深入还不够贴切,这是需要改进的。 随后又迎来了第二场决赛,由正方的计教2班对战反方的计师班。人为谁而活,为谁而快乐呢?相信这又是一场精彩的决赛。正方的辩题是“人为自己活着而快乐”,他们认为,人因为有了事业、社交等追求而奋斗,因此人是为了自己的人身价值而活着。而反方的观点是“人为他人活着而快乐”,他们坚持快乐是很多份的,而不是独立存在的,为他人并非物质上,而是精神行动上给予他人的需求。双方语气激昂,言辞犀利,迎来了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这场决赛由主席团的房杰主席为
我们点评,他说,人为自己活着而快乐,是纯粹的人;人为他人活着而快乐,是高尚的人。这次决赛进行得很成功,辨友们才思敏捷,语言驾驭能力好,充分展示了我系的聪明睿智,实力雄厚,10届的同学将又是一支强劲的队伍。随后,由主持人公布了两场赛事的冠军和优秀的辩手。 维持了一个月的系辩论赛终于在同学们高涨的热情和雷鸣般的掌声中拉下了帷幕,本次比赛让我们看到了我系同学极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丰富的文化底蕴,通过此次辩论赛让计算机科学系的同学们更加团结了,该系是一个温暖的大集体,在大家的团结互助下将会发展得更好。 计算机科学系编辑部谢金豆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