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管理办法
1、时间:每月的最后壹天,即每月的30或者31号之前准时提交当月总结与下月计划,并开会进行修正,未按时提交评阅者停发当月考核工资。
2、内容排列:根据不同工作权重的大小,由高到低呈降序排列。
3、在进行工作总结时,需要个人讲解相关备注文档。
4、计划内容本着可量化、可落实、具体的原则拟定,不明确是否会发生的或者是被动的工作,不要轻易的列入计划中,如果列入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将其实现。
5、针对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司每月在月底组织个部门进行评阅会议,计划或总结届时将进行现场修改。
6、要求大家必须在开会前,将工作计划和总结按照要求准备好。资料准备不齐全视为未提交,停发当月考核工资。
7、如果会上没有时间进行修改,那么会后个人按照领导要求进行修正,在次月x日前提交综合部。如若未按要求进行修正,将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8、市场每一项工作权重不得低于5%,权重低于5%的零散工作合并提交。
9、总结内容要与当月计划保持工作内容、权重等信息一致,不可随意变更。
10、市场和技术的绩效面谈于每月3号完成,综合于每月10号前完成,将总结评价表交回综合部。
11、出差时,建议将同一地区的工作汇总到一起,视为一项工作。
12、将常规的客户拜访,汇总作为一项工作计划。
13、因个人原因造成评审会议无法按时召开,每推迟一天将处以100元/天的处罚。
14、达到该指标的标准:必须衡量,可达到的,具体明确,要求时限性;
15、部门必须根据大的分类(财务类、客户类、内部运营及管理类、学习成长类)细化具体工作;
16、 饱和度必须认真测算;
17、 权重不能太零乱,否则反映不出公司重点工作;
18、 测算后如果计划占主营业务<70%,说明计划偏离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
19、 完成情况必须有效果,有时间说明等;
20、 第二部分追加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权重之和不能超过40%,否则表明计划失
败;
21、 得分=∑(权重*公司评分)
22、 指标评价依据必须有明确的依据,依据必须在备注栏目中附上相关文档或说
明;
23、 公司评分必须是自我评价范围中的一个;
24、 绩效面谈的原则:
? 对事不对人,只谈绩效而不涉及人格。
? 不将被考核者与第三者比较。
? 谈话内容避免被第三者听到。
? 谈话场地尽可能免受干扰。
? 沟通要坦率、具体。
25、绩效面谈的内容:
? 工作职责完成得怎样?哪些方面不好?
? 员工是在朝着实现目标的轨道运行吗?
? 如果偏离轨道,需进行哪些改变才能回到轨道上来?
? 在支持员工进步方面主管能帮着做些什么工作?
? 是否发生了影响员工工作任务或重要性次序的变化?
? 如果发生了,在目标或任务方面应做哪些改变?
26、每月x日各部门确定评审会议的时间、出席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可更改。特殊原因无法参会或会议时间调整,须经总经理同意。
27、技术部门所有的工作都要填写相应的表单,没有则不统计工作量。
28、计划内容首先要根据个人岗位责任书制定。
29、须领导一同参与的事情,需要明确写出。
30、工作完成形成的各种文档,主管领导审阅批示。
第二篇: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办法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有效地利用工作计划的管理工具,强化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基础,提升人力资源水平,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
所属工厂、营销中心人力资源部(尚未设置人力资源部的,由承担相应职能的岗位填报),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岗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由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细则。
二、工作计划的管理要求:
各单位(岗位)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前(遇节假日提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报送至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要求如下:
1、工作计划和总结应通过本单位人力资源分管理领导审核,重点工作计划应报本单位执行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同意。
2、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主要包含以下五方面内容:
◆工作计划(月度重点工作):工作计划要求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确定下月重点工作,内容要求明确完成标志、时间进度、责任人。注意:重点工作不应是日常工作的罗列;
◆工作总结(包括本月工作情况评估已经完成的工作、未完成的工作、完成的计划外工作):工作总结要求对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本月计划内未完成的重点工作说明原因,对计划外的工作进行陈述;
◆人力资源活动简报:主要对本月人事活动进行一个简要的汇报,要求数据准确;
◆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例会会议纪要: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人力资源部部门会议,如当月有安排的,则应上报会议纪要;
◆建议与分享,团队建设:根据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分享工作经验及成果或对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并就本月在团队学习、团队沟通、团队合作、
团队改进等方面措施及成果进行交流。
3、工作总结与计划要求用统一格式:参考附件。
三、工作计划的考核要求:
人力资源工作计划管理纳入区域公司对各下属工厂、营销中心的考核体系,同时作为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下属单位人力资源部或岗位的考核的重点内容,暂定按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以下几方面:
1、工作计划与总结报送时间(10分):要求:在每月最后一天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晚一天扣1分,超过1天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2、工作计划与总结质量(30分):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符合本业务单位或业务岗位当期实际,计划具有可实现性,工作计划目标清楚、积极创新、责任明确,能够在建议分享内容中发挥主动性,提出的内容有建设性。工作计划的重点内容缺失,工作计划出现较大的错(失)误,数据统计错误,工作总结未对工作计划进行完成情况说明,工作总结未对未完成的工作计划进行原因说明的每次扣3-5分,扣完为止;
3、工作计划推进情况(60分):要求:月度计划中的重点工作能按计划推进并完成。如有计划内工作未能完成又无合理理由,每项扣5-10分,扣完为止;
4、工作计划奖励项目:经认定计划管理质量优异且以此推动管理进步的,可奖励5-10分/次。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对下属单位/岗位人力资源计划总结、人事简报进行汇总、分析后,形成《人力资源信息月报》,抄报区域公司管理层。
本办法从20xx年x月起执行,由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附件:《XX单位/岗位工作总结与计划模板》(表1、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