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 你我共同参与

时间:2024.5.13

打击非法行医 你我共同参与

市民朋友:

您好!非法行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击非法行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事更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为了维护公众健康权益,请您主动抵制到“黑诊所”就医、拒绝提供无证行医场所、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让我们共同承担起维护健康,保护生命的责任。

一、您身边有非法行医吗?

(一)无证行医

1、“黑诊所”,此类最为常见。无证行医者往往租一个小屋子作为“诊所”,没有规范的机构名称,或不挂牌无证行医,诊疗场所和生活起居常混杂在一起。

2、“坐堂医”,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如给病人看病打针、输液、抽血化验等属于无证行医。

3、生活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如纹眉、割双眼皮、打耳洞、隆胸、抽脂、注射瘦脸等。

4、“游医”、“假医”,行医者常自称有祖传秘方,是所谓“老中医”,在早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看病、拔牙镶牙等。

5、一些商家企业受利益驱使,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并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的行为。

6、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二、非法行医会给您造成哪些危害?

非法行医的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大多不具备相应资质,缺乏必要的医疗技术和消毒隔离措施,且常常使用假冒伪劣的药品,不仅会延误疾病治疗,甚至会危害患者生命。

三、对于非法行医,您应该怎么做?

1、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行医的虚假宣传,不贪图所谓的价格优惠。患病后,一定要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机构接受诊治。

2、就诊看病时,要主动要求医生提供病历、处方、收费收据给自己,无证医疗机构一般不能提供这些资料。

3、遭遇非法行医,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遇到可能危机人身安全的时间,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4、居民应不出租房屋给从事非法行医的单位、个人,不给违法分子提供非法行医场所。

请您记住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

受理单位 举报电话 受理单位 举报电话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4692099 高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7019025 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5109259 汽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1501362 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8755097 九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2350199 宽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6033893 德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7268782 二道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4920571 双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4251136 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经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净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愿每个家庭幸福安康 81048107 84630163 89641110 榆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农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xx年x月83668050 83263033


第二篇:打击非法行医 保障医疗安全


“打击非法行医 保障医疗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就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严格落实省卫生厅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 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非法行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为重点,着力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黑窝点”;同时加强医疗服务市场卫生执法工作,做到各类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全覆盖,违法案件得到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人流术、引产术。

(五)严肃查处医生未经注册擅自行医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外聘医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擅自行医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该活动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卫生科,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实施.组成如下:

组 长:黄智敏

副 组 长:夏斌清

成 员:万 雷 冷 斌 杨志超 王明国 黄 亮 邓淑文 王福钗 曾汉华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卫生科,万雷任医疗卫生科主任。冷 斌 杨志超 王明国 黄 亮 邓淑文 王福钗 曾汉华为成员。实行组长负总责直接抓,副组长负责监督协调,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全县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在加强公安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局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

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

(三)加强宣传工作,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12-4768372 联系人:夏斌清

二O20xx年x月x日

孝昌县卫生监督局


第三篇:打击非法行医总结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宝山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力度,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保障了全区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板报、设立咨询台、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共出动6人次,共打击非法行医2家,没 收 药 械 折合人 民 币 300 元,出动车辆2台次。同时定期对辖区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规范他们诊疗行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提高对非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危害性的认识,对非法开业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没收药品及器械并处以重罚。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了辖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2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 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区卫生监

督所:189xxxxxxxx随时接报,及时打击。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20xx年x月x日

更多相关推荐:
打击非法行医总结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宝山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

打击非法行医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为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各种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连云港市《关…

20xx年4月文宫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总结

仁寿县卫生监督所派驻文宫中心卫生院文宫中队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根据《眉山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的通知》按照全县打击非法行医突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仁卫监大…

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河东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x…

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二0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省卫生厅《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黑诊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湘卫监督发?20…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XXX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今年,我局依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活动,现将近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医疗机构XXX个,其中医…

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区一直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卫生监督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

苍山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苍山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二0一0年)自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根据临沂市卫生局和苍山县人民政府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按照严格依法行政、求真务实、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全…

卫生监督所20xx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总结

阿瓦提县卫生监督所20xx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行医等“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按照阿地卫医字[20xx]125号《关于20xx年地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和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县卫…

中医院打击非法行医文件

宁阳县中医院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院辖区的医药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的发展。根据宁阳县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

打击非法行医宣传资料

打击非法行医宣传资料1、什么事非法行医?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主要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2、非法行医有何危害?(1)从事非法行医的人员无合法资质,经常会造成误诊、…

打击非法行医公告1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通告为了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打击非法行医总结(4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