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社会实践中心考核制度 第一条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为更好地“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社团,鼓励社团制度化、规范化、效率化运作、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社团考核分为社团建设考核、社团管理考核、社团活动考核三个部分,实行量化计分,社团建设(纳新情况、注册情况、换届情况)考核占20分,社团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干部培训)考核占30分,社团活动(外部活动、内部活动、宣传工作)考核占50分,考核结果以最后得分为依据,对各社团进行排名,作为社团评优及其它评比的直接依据。
第三条 依据考核结果,社团联合会将对优秀社团给予奖励,并在以后加大对其支持的力度;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团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必要的情况下予以取缔。
社团建设考核
(20分)
第四条 社团纳新:活动宣传实事求是,收费合理,提前报批(5分),不遵守的此项为0分。
第五条 能归还纳新所借物品,清理纳新点卫生,并及时向社联上交纳新总结、新会员名单、纳新收据(5分),不遵守的为0 分。
第六条 社团注册:能够提交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3分),能够提交社团副部长以上干部准确资料(2分),以上两项未完成的此项为0分。
第七条 社团换届:及时领取社团换届申请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2分)。候选人条件严格,选举程序规范合理的(3分),以上两项未完成的此项为0分。
社团管理考核
(30分)
第八条 财务管理:社团必须按照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管理其财务,并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报告其财工作务状况,社团的财务工作基本达到社团财务管理条例要求的,财务考核分为10分。
第九条 按照社团的财务状况,以2分为一个级别,进行加分和减分,对严重违反社团管理条例的(如作假帐)社团,财务考核为0,并且不得参加所有社团联合会的奖项评比。
第十条 社员大会:社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员大会并及时上交社员大会总结加2分;社员到会情况良好,出席人员达社联总数80%,并提前申请社团联合会督导加3分。
第十一条 干部例会:社团每学期定期召开干部例会,讨论社团活动及发展规划(3分),干部例会有较为详细的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能够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设性建议(2分),以上两项未完成的此项为0分。
第十二条 干部管理:有健全的干部培养及培训办法,并得到有效实施(2分),有社团干部考核和选拔制度,并得到实施(2分),干部队伍团结合作,工作效率高(1分)。注:需
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干部培训:有详实的干部培训计划,并得到实施(3分),能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培训且考核成绩为优秀(2分)
第十四条 社团联合会会依据社团上报的活动情况和社团联合会通过调研等方式得到的活动情况对社团活动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社团所组织的常规活动和大型活动的数量和活动效果。
2. 社团大型活动前的活动策划和活动后的书面总结报告。
3. 学期末的社团书面总结。
4. 社团联合会和学校其他机构组织的有关社团的调研结果。
第十五条活动宣传: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遵守宣传工作规范(3分),社团活 动在校内媒体有正面报道(3分),社团活动在校外有正面报道(4分)。
第十六条对于常规活动的社团,需要开学两周内将本学期的活动安排上报给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将派专人在8—15周内前往检查。
第十七条社团组织大型活动时,需在3天前将活动时间和地点及时上报给社团联合会,以便于社团联合会派遣专人前往观摩并记录活动情况。
第十八条社团联合会将会在期末向全校各社团的会员进行一次调研,各社团需积极配合工作。
第十九条社团联合会依据如下评分细则对社团进行量化评分:
1. 社团的常规活动开展情况10分;
2. 社团的校级规模的大型活动开展情况10分;
3. 社团中会员对社团活动的满意程度10分;
额外扣分加分
(10分)
第二十条在社团活动中,将能力的提高转化为专项成果与成绩荣誉的,视取得的成果大小给与加分,最多为10分。
第二十一条在西北师范大学或整个兰州高校间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的、并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给予加分,最多10分。反之,在西北师范大学或整个兰州高校间的社团形象有损西北师范大学社团形象的社团,予以扣分。最多为10分。
第二十二条社团内部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工作开展的较好的,加5分。
第二十三条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工作的社团,酌情予以加分,最多加5分。反之,对社团联工作非常不配合的社团,酌情予以扣分,最多扣5分。
第二十四条其他对西北师范大学社团、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文化有特殊贡献的社团,也予以加分。
其他
第二十五条因特殊情况或特殊运作机制而不能完成上述各项内容的社团应上交书面材料说
明情况,社团联合会将酌情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促进管理学院各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加强学院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并使社团的评比活动公正与公平,特制定以下评分考核制度(注:各社团的初始分值为100分):
一、社团活动的评分考核
(一)扣分情况
1、未经允许,擅自纳新〈扣2分〉;
2、活动前未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擅自占用场地进行活动〈扣2分〉;
3、私自变更活动时间或地点而未及时(至少在活动计划开展前一天)向社团联合会说明原因〈扣2分〉;
4、开展活动时,发现有另向会员收费情况〈扣3分〉;
5、开展管理学院学办,社团联合会认定为不合理的商业性活动〈扣3分〉;
6、活动的实际内容与申请内容出入较大而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
7、未经管理学院学办,社团联合会批准,聘请校外人士开讲座或做报告会〈扣3分〉;
8、为故意增大活动规模而强迫人员参加〈扣3分〉;
9、未经管理学院学办,社团联合会批准,私自与校外机构合作〈扣3分〉;
10、条幅、海报等宣传物的内容不当,对管理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扣4分〉;
11、活动过程中组织不力,秩序紊乱造成不良影响〈扣4分〉;
12、活动结束后,场地卫生及复原状况差〈扣3分〉;
13、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未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活动总结〈扣4分〉。
(二)加分情况
1、活动宣传力度大(包括前期与后期)〈加2分〉;
2、活动计划书详细具体,有可行性〈加3分〉;
3、实际活动内容与申请内容一致,能按计划实施〈加4分〉;
4、活动内容新颖,开展形式独具一格〈加3分〉;
5、将顺利开展的活动按规模分为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
大型活动〈加4分〉,小型活动〈加2分〉;
6、社团所举办的活动带有公益性质〈加3分〉;
7、将活动后的影响(师生的评价)分为三等:
好〈加3分〉,一般〈加2分〉,差〈扣1分〉;
8、将活动总结按质量分为三等:
(1)好(真实详尽、图文并茂)〈加5分〉,
(2)一般(具体属实,但欠缺图文资料)〈加3分〉,
(3)差(不规范,敷衍了事)〈扣1分〉;
9、能积极响应配合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并主动出谋划策〈加3分〉;
10、能积极配合其他社团的活动,为增强活动效果做出贡献〈加3分〉。
二、社团例会的评分考核
1、社团例会时各社团负责人:
按时签到:加2分/次,迟到:扣1分/次,旷会:扣2分/次;
2、各社团负责人在例会中对社团近期工作和活动情况的汇报分三个等级:
(1)叙述有深度、有条理、有针对性〈加3分〉,
(2)汇报内容基本能概括社团的工作情况〈加2分〉,
(3)会前未充分准备,思路不清晰,表达不清楚〈扣2分〉;
3、各社团负责人在例会中能主动与其他社团交流经验〈加3分〉;
4、各社团负责人在例会中能对学院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加3分〉。
三、社团内部组织的考核
1、社团内部核心成员结构合理〈加3分〉;
(注:基本标准:会长1名,副会长至少2名——1名财务专员、1名联络员,另根据需要下设各部门)
2、社团内部成员混乱,存在“有职位无责任”的现象〈扣3分〉;
3、社团章程规范具体完整〈加2分〉,过于形式化〈扣2分〉
4、社团财务明细程度:
(1)无财务记录〈扣3分〉,
(2)混乱不清、缺少收据或#5@p〈扣2分〉,
(3)记录情况与收据或#5@p数额不对称〈扣1分〉,
(4)财务记录清晰明了并与收据或#5@p数额一致〈加3分〉;
5、调查会员对所属社团的满意成程度,分三等:
满意〈加4分〉,基本满意〈加2分〉,不满意〈扣3分〉。
四、社团评比
1、根据各社团的年审资料,按质量分为三等:
(1)优秀(资料齐全详细,记录有条理,涵盖所有工作情况和活动内容,且图文并茂)〈加5分〉,
(2)良好(资料基本完整,内容具体,有相应图文资料)〈加3分〉,
(3)一般(资料内容能基本概括社团所作工作与活动内容)〈加1分〉;
2、参考《吉林大学管理学院社团考核积分表》,按积分排出前后顺序;
3、综合年审资料与相应积分对各社团进行评比。
第二篇: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商河县玉皇庙中学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定要向校长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告要写明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目的意义、人数、带队老师等项目。
二、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每班一定要有两名老师带队,带队老师负责活动的安全、生活等工作,具体指导社会实践活动。
三、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四、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
五、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不能到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六、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