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城冲中心学校根据舒编办[20xx]25号文件精神要求,近期对我校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照相关要求,逐一梳理并作了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现作以下汇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逐项自查,在20xx年x月根据县编办要求,进行网上设立登记,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相关变更正在办理之中,法人证书、副本齐全,证书和印章专人保管,合法使用,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各项工作开展使用的名称与标准登记名称均为一致。我校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财务独立核算并且专款专用,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20xx年由于没有网上登记,所以没有参加法人年检,20xx年参加网上登记培训并进行光盘绑定,并且法人证书作为绑定的用户名,本年度办理了法人变更登记做到手续完善,管理规范,材料分类整理归档,明确专人负责,使我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由于前几年没有落实网上年检报告制度,近几年对此项工作有所疏忽,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重视,责任到人,规范到位。
第二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任城区三贾学校 20xx、4、10
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 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第三篇:事业单位自检报告
根据皖编办20xx-126号文件精神,为迎接全省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9月x日至24日,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牵头组织,对各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和互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省编办、省登记局的指导与支持,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加之自身的辛勤努力,总体上说,发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显著的,在工作实践中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点,特别是登记率、年检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组织体系建设明显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手段日趋强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方式日益增强,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宣传工作、业务培训、档案管理迈上新的台阶,社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县区的发展还不平衡,少数县区的基础性工作还存在着明显的薄弱环节,与先进的城市相比,特别是与同类省会城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少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方面。通过检查,各县区纷纷表示,一定要把这次全省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次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取长补短的良好机遇,作为一次完善制度、加强建设、锻炼队伍、促进工作的良好契机,力争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再求突破,进一步发挥省会城市的应有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