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的概念及分类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规范。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3.医院(护理部)建立有效的不良事件上报流程,保证信息上报及时、有效及保密。
4.凡是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发生的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异常医疗事件均属不良事件,需要主动上报,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后,应立即口头报告值班医生、护理组长或高级责任护士,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将损害减少至最低。必要时同时上报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接报告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及主管院长。
7.应在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报告。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不论是院外发生或本院发生压疮,一旦发现,都应填写“压疮报告单”。
8.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9.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10. 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本单元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组织科内讨论,分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科护士长要对科室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必要时可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效果追踪。科护士长应参加讨论,或根据讨论结果及改进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
11. 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12. 护理部对I级、II级不良事件要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调查,对事件进行讨论找出工作流程或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针对制定防范措施。 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3. 医院建立主动上报不良事件奖励制度,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第二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