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古蔺县第二届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为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尚,推动我县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届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按规定在泸州市志愿服务网注册,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90小时。
(3)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或县委政府安排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1)按规定成立一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3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志愿服务项目在实践中进行了方法、流程、举措、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且服务目标明确,项目运行稳定、持续开展或实施在一年以上,社会效益显著。
(2)志愿服务项目有完整的实施计划,稳定的志愿者骨干、明确的服务对象和具体的服务活动。项目运行有资源支持,经费预算合理,管理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能对项目实施地、服务人群提供一定成效的帮助,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示范效应。
二、推荐方式
1、推荐范围和渠道: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广泛性,凡符合条件,在古蔺范围居住、工作、学习、生活的市民个人;全县各乡镇、社区以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古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均可向县文明办申报或推荐。
2、推荐数量:各乡镇志愿服务大队推荐1个志愿服务项目、1-2名优秀志愿者;县志愿服务大队牵头单位推荐1个志愿服务项目, 2-4名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由各乡镇、各牵头单位自愿申报。
3、推荐时间和要求:推荐时间为20##年9月3日至20##年9月20日。推荐时应填写《古蔺县优秀志愿者申报表》或《古蔺县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报表》或《古蔺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经主管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县文明办。报送材料时,每个候选项目、组织需附1000-1200字的事迹材料一份;每个候选人附500-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要求既高度概括、全面展示、又注重可读性,充分展示候选项目、组织和志愿者的亮点和感人事迹。候选项目、组织开展活动电子版照片5-10张,候选志愿者寸照、参加活动电子版照片3-5张。要求所有照片高清晰度、高像素。以上材料将电子版发送至文明办邮箱(glwmb123@163.com)
三、评选表彰
(一)20##年10月,将各项候选名单通过县级媒体进行展播,并在网络上进行投票。
(二)20##年11月,将网络投票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进行初审,提出拟表彰名单,在县级媒体进行公示后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三)20##年12月5日,在第29个国际志愿者日召开古蔺县第二届志愿服务评选展示交流活动,通报表扬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并在县级媒体刊登表扬名单,宣传报道获奖者和获奖组织的先进事迹。
(四)择优推荐参加20##年度省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和最美志愿者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使评选活动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二)择优推荐。评选推荐要优中选优,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
(三)广泛宣传。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古蔺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年9月2日
古蔺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年9月2日印
附件1:
古蔺县志愿服务支队牵头单位名单
1.古蔺县应急抢险救灾志愿服务大队,由县应急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消防队等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
2.古蔺县社区志愿服务大队,由县民政局负责组建和管理;
3.古蔺县医疗卫生志愿服务大队,由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和管理;
4.古蔺县青年志愿服务大队,由团县委负责组建和管理;
5.古蔺县巾帼志愿服务大队,由县妇联负责组建和管理;
6.古蔺县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大队,由县司法局负责组建和管理;
7.古蔺县党员志愿服务大队,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建和管理;
8.古蔺县文化志愿服务大队,由县文体广电局负责组建和管理;
9.古蔺县教育支教志愿服务大队,由县教育局负责组建和管理;
10.古蔺县科普志愿服务大队,由县科协负责组建和管理;
11.古蔺县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大队,由县文明办和县网信办负责组建和管理。
附件2
“古蔺县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说明:此表请用A4纸正反打印,与电子文档、电子照片一并上报。
附件3:
“古蔺县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报表
说明:此表请用A4纸正反打印,与电子文档、电子照片一并上报。
附件4:
“古蔺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说明:此表请用A4纸正反打印,与电子文档、电子照片一并上报。
第二篇:“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共青团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团市委的各项工作,切实着眼于服务广大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少年,积极开展 “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障儿童”、开展“公益讲座”、“义务心理辅导”等志愿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获得“河南省志愿服务团队之星”、“河南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受到团省委、省文明委的表彰,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这些荣誉的获得是12355全体志愿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取得新进展,经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认真评选,对在中心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决定授予郑江等10人“优秀志愿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在今后的志愿者服务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我们12355的志愿者们要以受表彰的志愿者典型为榜样,自觉从我做起,真诚服务、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中去,在实践
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不断成长,充分展示我们志愿者奋发向上、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在促进我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共青团平顶山市委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表彰名单
共青团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优秀志愿者”表彰名单
郑 江 张秀云 王桂亭 马玉平 杨建新 连 芳 段喜凤 买云霞 李广军 贾彩灵
平顶山市鹰城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