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开拓资金
境外展览会 (企业)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为帮助各单位在网上填报资金拨付的相关信息,请在填报前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申报要求
1、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于已公示批复的项目计划,申请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通过本系统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2、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时应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进行填报,对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得缺项。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
3、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申报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输出到打印加盖公章,会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的资金管理机构。
4、需报送的书面资料包括:
① 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
② 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 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④ 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⑤ 支出外汇的银行付汇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⑥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5@p)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
⑦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对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情况,除由管理部门向申报单位下发批复通知外还将通过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查询。申报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将收到的资金情况反馈相关管理部门。
二、申报说明
1、由项目计划申请转入的内容不得修改,对资金拨付要求填写的内容请如实填写;
2、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请保留整数,不能填写任何符号或汉字;
3、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4、项目小结内容应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须知
附件: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须知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方便广大申报单位顺利完成资金拨付申报工作,我们对项目资金拨付申报中应提交的相关资料提出以下要求,希望各申报单位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前认真阅读。
一、总体要求
1、所有项目均应按细则要求,提供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支出费用的有效财务凭证复印件;
2、所有提交的有效财务凭证复印件均应加盖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公章,并说明该凭证为该项活动的记帐凭证;
3、提供境外有效财务凭证的申报单位,应自行将凭证费用项目的中文及核算的人民币金额标注在凭证上;
4、如提供的有效财务凭证金额中含不在支持范围内的内容(如考察团组集团购机票的#5@p中含非支持人员的费用、认证项目中咨询费等)时,申报单位应自行拆分出属于支持范围部分的费用,并标注在凭证复印件上。
二、分项要求
境外展览会项目:
1、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组(参)展文件的复印件;
2、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如因私出国,须提供护照签页及机票复印件;
3、展览会工作照片;
4、申请大型展品回运费的项目,提供回运展品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和回运展品的照片;
5、团体展览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境外展览资格文件的复印件并填报下表
各类认证项目: 1、认证证书复印件;
2、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检测产品照片;
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
1、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和光盘实物;
2、项目申报单位与网站制作开发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及注册网址。
境外产品广告与商标注册项目
1、路牌广告提供广告照片,报刊杂志广告提供广告复印件; 2、国外产品商标注册提供注册商标标识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3、影视广告提供广告合同复印件。
国际市场及产品分析项目
1、申报单位委托科研院所文件的复印件;
2、所编写市场及产品分析报告(如有电子文档,请提供电子文档)。
境外市场考察项目
1、考察团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2、考察团组的考察报告; 3、统计表:
培训与研讨会项目 1、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2、会议工作照片; 3、统计表:
境外投(议)标项目 1、所购置标书封面复印件;
2、与项目设计单位所签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初步考察人员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