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益州新城(富士康生活配套区)公建工程”
会议纪要
会 议 时 间:20##年02月24日14:00
会 议 地 点:新益州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
主 持 人:黄立福
参会单位及人员: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朱兴炳
四川四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范伟才、罗孟清
四川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波
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黄立福、张贵林、杜全明
一、会议讨论问题:关于“成都市新益州新城(富士康生活配套区)公建项目5#地块健身馆工程”高支模安全问题。
施工单位从20##年2月初开始陆续对健身馆二层柱(上部)及三层梁板进行钢筋、模板施工;但一直无专项的施工方案,现场项管、监理人员多次口头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并于20##年2月21日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第038号,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完善并经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在方案未完善且通过审核之前停止健身馆主体结构施工。施工单位于20##年2月23日完善了该专项施工方案,但是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内部的专家签认后未形成专家论证报告,不符合建设部签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针对高支模存在较大的施工安全隐患,建设单位组织项管、监理、施工单位召开本次专题会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
1、施工方按照建设部签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及其它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完善健身馆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具备法定咨询资质单位进行专家论证,形成咨询报告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报监理、项管、建设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实施。
2、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过论证审查之前,停止健身馆主体结构的钢筋、模板等工序施工;待方案通过论证审查,按照经完善的方案实施高支模施工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后方可继续主体结构施工。
四川四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富士康生活配套区)公建” 项目监理部
20##年02月24日
“成都市新益州新城(富士康生活配套区)公建工程”
20##年02月24日高支模专题会议纪要
会 签 表
第二篇:会议记录签到表
会议记录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