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
山东莘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
项目单位(盖章):莘亭街道冯东居委会
会议名称:道路建设一事一议
会议时间:20xx年5月10日
地点:村大队办公室
项目建设提议人:冯军成
参加人员:农户代表共375人(附参会人员名册)
主持人:冯军成
记录人:冯月雷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冯军成。
各位代表,经村“两委”会研究,今天决定召开村内修路,建设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应参加会议的户代表为495人,现实际到会375人,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符合一事一议规定,可以开会。
二、项目建设规划、筹资筹劳议案的内容。
我村重修道路6000米,路面宽4米,油面厚3厘米,共需投资1320000元。由于村级整体积累薄弱,计划采取群众集一点,劳力出一点,向社会集一点,向上级财政争取一点的方式进行筹资,决定
非劳力筹资人均15元,每劳出劳工10个,由于大多数群众申请出资代劳,计划安排12000个工,695个以资代劳,望群众谅解,个别群众已开始积极捐款,我们村“两委”一班人也和村在外工作人员、个体工商大户、建筑商等进行全面沟通,他们均表示给家乡办点实事,表示的捐款数已基本能满足先期建设需要。
三、参会人员发言
1、代表冯其修发言:首先积极响应两委工作,筹资是否能按人均摊或按地均摊?
冯军成回答:筹资筹劳的标准是一事一议政策规定的,不能违规操作。
2、代表冯月杰发言:工程建设怎么监管?
冯军成回答:成立以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管小组负责工程的招投标,事前和事后的全程监管,村务监管委员会对资金使用严格监管。
四、参会代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经到会人员举手表决,373人同意,0人不同意,2人弃权,同意人数达99%,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相关规定,决议有效,具体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村内道路重建项目。
2、按照村民意愿以及村级财务管理原则,由村民推举冯军成、冯月雷、冯月喜、冯永举、冯其刚、冯永恒等同志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理财小组成员。
3、同意按本村现有人数,人均筹资15元,捐资自愿。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劳代资。
4、同意按现有劳力,劳均出工10个工日,其中514人同意出工,折合工日值102700元,695人同意以资代劳,折款139000元。
5、同意接受村民捐款116500元。
6、同意向社会筹集资金512740元。
7、同意工程建设采取半承包方式。
第二篇:附1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
附1:
山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 孔坊村内路灯建设
会议时间: 2012 年 7月 1日
会议地点: 村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孔坊村委会
项目建设提议人: 陈昌新 孟宪节 陈昌明
参加人员:村民(或户代表)共 115 人(附参会人员名册)
主持人: 孟宪节 记录人: 陈昌明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清点到会人员。各位代表,经村“两委”会
研究,决定召开 孔坊村内路灯建设 建设村民民主议事会
议,应参加会议的户代表为 115 人,现实际到会 115 人,
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开会。
二、介绍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及筹资筹劳等议案。
三、参会人员讨论发言。
四、根据讨论意见修正议案。
五、参会代表对议案进行表决。经到会人员举手表
决,115人同意,0人不同意, 0 人弃权,
同意人数达 100 %,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相关规定,决议有效,具体决议事项如下:
1、 同意在村内实施 村内路灯 建设项目。
2、按照村民意愿以及村级财务管理原则,由村民推举 员。
3、同意按本村现有人数,人均筹资 20 元,其中,跨年度筹资 0 元,捐资自愿。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劳代资。
4、同意按现有劳力,劳均出工 10 个工日,其中,跨年度筹工 0 个。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资代劳。
5、同意投入集体资金 万元。
6、工程建设方式:自筹自建( ),半承包( ),完全承包( )。(请在其中一种打√,如用两种以上,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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