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村民(林主)讨论会议记录
会议单位: 县 镇(乡) 村 组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主持人: 记录人员: 应到会人员: 户 实到会人员: 户
参会人员:
列席会议人员: 会议主题: 到会情况:本次会议讨论审议本村民小组林木采伐的相关事宜,参会人
员为本组全体村民(林主),应到会 户,实际到会 户,委
托投票表决 户,实际参会村民(林主)户数达到本组全体村民(林
主)户总数的 达到法定标准,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议程:为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我组村民(林主)生产生活条
件,经征求全体村民(林主)意见,同意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由集体统
一经营管理,以均股均利方式落实村民(林主、股民户)收益权的林木
进行采伐(主伐)出售的相关事宜。
会议记录:
(共3页 第1页)
(可另附页) 会议表决:经本次全体村民(林主)大会讨论,现对以下内容进行表决。
1、 (小地名) (小
班号)林权证号: 人工用材林 (树
种)实施采伐(主伐\砍光)。年底由 负责进行造林更新,
推选代表: 全程负责本次采伐实施得监督管理工作。
2、本次会议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本组全体村民(林主、
均股均利户数)三分之二以上户数签字同意,会议决议即可获得通过。
赞成实施的村民(林主、股民户)户签字:
(共3页 第2页)
不赞成实施的村民(林主、股民户)户签字:
会议决议:本次会议表决,赞成实施林木采伐的村民(林主),(包括委
托投赞成票的村民(林主)或委托农户)共 户,不赞成实施林木
采伐的共 户。赞成实施采伐的户数达到本组法定村民(林主)总
户数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
十八条规定(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
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以上林木采伐的相关事项内容,经本组参会
村民(林主、股民户)审议表决,获得通过,同意决定实施林木采伐。
(主伐\砍光)林木采伐标准,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及林
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进行作业实施。
大竹县 乡(镇) 村 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公章) 乡(镇)林业员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公章) 片区林业站意见:(公章)
(共3页 第3页)
第二篇:村民会会议记录格式
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样式
□ □ □ 村 民 代 表 会 议
记 录 本
乡(街道)
村
年
、
村 民 代 表 会 议 记 录 第 页
年 月 日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主持人审核签字: 记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