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务 人 员 医 德 考 评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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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德医风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2.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3.同一事项只能加一次分,不累积加分。
4.等级划分:(1)总分达95分且无扣分者为“优秀”。(2)总分在94至80分为“良好”。(3)总分在79至65分为“一般”。(4)总分不满60分为“较差”。
5.限制条件:(1)总分虽达95分,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秀”。(2)凡有一项扣1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3)凡扣分达2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4)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一票否决”,评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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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师 德 评 价 标 准
师 德 评 价 标
2010--2011
信庄小学
准
师德评价标准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师作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全面培养、和谐施教、知行统一、教书育人。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使教师有明确的目标,根据有关师德精神,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一、考评标准(内容)
1、爱党爱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时刻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维护国家尊严。(10分)
2、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教育教学计划,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克服片面追求升学行为。(10分)
3、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开拓进取,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完成各项工作。(10分)
4、热爱学生。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作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关心体贴学生,努力做差生转化工作,不准辱骂、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10分)
5、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科学施教,提高教育教学水平。(10分)
6、为人师表。诚实守信,以身作则,谦虚谨慎,为人正派,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10分)
7、尊重家长。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意识,主动进行家访,如实反映学生的情况,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热情指导家庭教育,不准辱骂、歧视、挖苦家长。(10分)
8、廉洁从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格自律,谢绝吃请,拒收馈赠,杜绝卡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10分)
9、团结协作。待人诚恳,互相尊重,互相帮助,顾全大局,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理好竞争与协作的关系,发扬团队精神。(10分)
10、谦虚谨慎。举止端庄,讲究卫生,自觉推行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男教师不留长发,不留胡须,不戴戒指。女教师上班不着艳装,不化浓装,不戴耳环。不许酒后进课堂,上课不许会客,不许接打电话或手机。(10分)
二、考评原则和方法
考评的基本原则是: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学年度考评与平时考评相结合。
1、学年度考评。由本单位的领导、同事、学生、家长,对照上述十个方面的评价标准,分别对每个教师一年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
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按照人员分类汇总。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按照十个标准,每一项占10%,每一项优秀为10分,良好为8分,一般为6分,不合格为0—5分。
领导、学生、同事、家长测评的平均分,分别乘以40%、10%、40%、10%,然后累计相加,即为被考评教师的学年度的分数。
2、随机考评
由学校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评,凡是被考评的人员,学年度考评得分与随机考评得分所占的比例为7:3,两者相加,即为被考评人员的年度的最终得分
3、格次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师德表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其他格次的评定。(1)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参加赌博活动。(4)道德品质败坏,生活腐化。(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6)以教谋私,乱收费或向学生推销商品,索要钱物的。(7)一学期旷教计三节课或旷职两天的。(8)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8)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根据学年度考评最终得分的高低确定其格次,“优秀”掌握在被考评人数的15%以内,“不合格”控制在5%以内。
三、奖惩办法
考评的结果由领导小组向教师本人反馈,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对教师奖惩、评聘的依据。
1、师德考评在良好以上,学年度综合考评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2、推荐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师德表现为“优秀”。
3、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本年度的师德考评必须是“良好”以上格次。
4、本年度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学年度综合考评定为“不合格”格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