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初中学生音乐课堂学习评价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初中音乐课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音乐课俗称小三门,属于非中考科目,经常被挤占。种种原因让我们的音乐课经常处于十分尴尬的局面。这种现象在九年级和每一学期期末复习时都会发生,当然这也是很无奈的。虽然音乐课是必修课,但每周只有一个课时,而且未列入升学考试科目之中。所以音乐课在学校和学生心目中的地位连体育都不如(体育成绩要加入中招总分中),只能作为陪衬,所以学校一般不会有非常具体而行之有效的音乐学科考核细则。对学生音乐学科的评价也就成了音乐教师的个性发挥工作。而由于音乐教师的个体差异,同一个学校有不同的评价方式或者同一个评价方式却用不同的评价标准这种现象就成了家常便饭。
长期以来,音乐教师对学生音乐成绩的考核评定一般都是以期末一次性测试为主。中学音乐教师往往一人教两个年级,加上临近期末学习紧张,因此,很多时候就采取让学生按照座位或学号顺序,到老师身边抽唱或自己选一首歌唱。考试内容与形式的单一,使音乐课堂也常常出现秩序松散、纪律失控的现象。学生坐在闹哄哄的教室里进行考试,使学生真正的音乐水平难以体现,也误导了部分学生,以为只要唱好几首歌就行了,同时教师在成绩评定中多少会出现随意性。学生对这样的音乐考核课又怎么不会有反感呢?这是令人困惑并值得每一位音乐老师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前的这种音乐考试大都缺少全面性和客观性。内容单一,形式单调,既不能帮助学生学到某一方面的技能,也很难了解智能与情感的发展,更谈不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长期的实践与经验告诉我们,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根据学生的心理和年龄的特点给予学生一个全面合理的评价。如何全面合理的评价学生的音乐素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呢?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我进行了以下的尝试:
(一)首先制订评价内容:
(1)对知识技能的评价:包括声乐、乐器听辨、视唱、模仿节奏等。
(2)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与表达。
(3)特殊的技能与其不同表现。
(二)其次制订评价标准:
(1)知识技能(占总分的60%),声乐(30%)、乐器听辨(5%)、视唱(10%)、
模仿节奏(15%)。
(2)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与表达(占总分的30%)。
(3)特殊技能与它不同的表现(占总分的10%或加10分)。
在开学的第一节课堂上就明确告知学生,使同学们清楚地理解评分标准。
并自觉地将平时的课堂音乐学习和学科评价标准靠拢。
(三)再次确定评价的方法:
(1)平时评价与期中、期未评价相结合。平时评价占30%;期中评价占30%;
期未评价占40%。
(2)互评自评与教师评估相结合。
运用这样的方法可以让学生懂得,做任何一件事必须持之以恒才能有收获。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我发现此种评价方式对老师来讲可能增加了工作的细致、严谨度和工作量,但对于学生来讲通过如此评价,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有效复习巩固了原有的知识,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具体表现在:
(一)发挥了学生的主体性
每一次评价前,我让学生四人一组选择唱(奏)得最好的曲子向课代表进行登记,课代表汇总后交给音乐教师。老师准备伴奏。然后对照评价标准,让其他组的学生进行评价,每人都希望自己是一个好的评分员,因此他们相对都能全神贯注地聆听,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相对公正地给每一位同学评出合理的分数。这样就使得每个同学在课堂都有事可干。
(二)培养兴趣,陶冶情操
评价过程中,我让参加校合唱团及校外特长班学习的同学进行表演。例如初一(7)班在短短的45分钟,弹电钢琴的、舞蹈表演的、跳拉丁舞的??同学们把自己参加学习的情况向全班同学进行了展示。每当一位学生表演完之后,大家就自动地为他鼓掌。这样把考试变成了全班的音乐观摩会。利用这种形式,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接触音乐。同时也为筹备学校的各项活动;比如元旦晚会、迎新生演出等积累素材。还可以将这些节目作以整理、再编排,去参加区、市等更高规格的比赛,增加孩子们的见识。
(三)培养了创造力
音乐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它与绘画、文学有着直接的联系。一首同样的曲子,由于受到阅历和文学的影响,从而对乐曲的感受和理解就不同。进行音乐欣赏时,我放了两首曲子:一首是《红旗颂》、一首刘媛媛演唱的歌曲《五星红旗》。让学生根据音乐的旋律选取一首、画一幅跟音乐有关的画或附上一段对音乐理解的文字。当我把学生的作品收上来时,看着一幅幅具有创造性的画面和优美流畅
的文学语句时。不由地感叹学生那丰富的想象力、表现力和富有文学色彩的辞藻,以及对作品感情的准确把握。
“艺术教育主要不是技术教育,不能只是教学生弹琴、拉琴、唱歌,而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他们对艺术的鉴赏力。”根据目前的音乐教学现状,改革教学过程中的评价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虽然我们地处农村,一时改变不了“音乐课不受重视”的现状,但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来改变孩子们的观念和思想,让我们的音乐课堂绽开更美的花朵!请大家牢记“山不过来,我就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