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城镇中心小学音乐学科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价方式:
(1)一年级评价标准:
1、学习态度
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小乐器演奏能力,欣赏表现,创编能力,课堂乐器演奏能力,音乐知识学习运用能力等综合评定。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即时性评价活动,累计各种奖项(如:笑脸数、星数、我能行等)标准师自定(40%)
2、基础知识
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10%)
3、基本技能
演唱、表演能力(50%)
(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音乐;
(2)、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背唱;
(3)、能够在唱歌或是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4)、能选择简单的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
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
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扬琴、二胡、笛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2)二、三年级评价标准:
1.评价内容:
(1)自选内容:指这个学期所学的歌曲,自己选择最喜欢
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2)平时表现是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累积各种奖项(如:音乐演唱星、音乐才艺星、音乐创造星等评价奖励)。
(3)特长展示:口风琴演奏, 或是一首歌曲演唱,优秀者加星加分;
2、评价标准:
自选内容 40% 平时表现 30% 技能演奏 30%
(3)高年级评价标准:
1、 必唱课本歌曲。教师随机抽查本学期所学的歌曲,学生演唱(30%)。
2、歌谱试唱一条。(要求:唱名、音高、节奏准确。)(10%)
3、欣赏乐曲说名称和简单对歌曲感受 (15%)
4、“音乐会” (才艺表演、特长展示。)(15%)
5、 平时成绩(30%)。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第二篇:四年级音乐期末评价方案
四(3)、四(4)音乐期末评价方案
瓜州县渊泉第二小学 罗 冬 梅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 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 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方式
(一)考查内容、评价标准
基础知识
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20%)
基本技能
1.平时考核(20%):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老师通过学生上课回答问题、参与表演的学习情况以及课堂纪律、随堂笔记等方面进行评价的记录将作为最后成绩的一部分。
2. 演唱、表演能力(40%)
本学期所学的要求演唱的歌曲。
(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音乐。
(2)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背唱。
(3)能够在唱歌或是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4)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
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3. 器乐演奏评价(40%)
自选内容 40% 平时表现 30% 技能演奏 30%
特长展示 加分加星
四、评价方式—— 师评(根据学生的演唱的水平分优、良、合格进行评价)
优:音乐课学习态度认真,准确流畅视唱歌谱,并且能用合适的声音有感情、有表情演唱选唱曲目;器乐演奏流畅,音准好。
良:音乐课学习态度认真,准确流畅视唱歌谱,并且能用合适的声音演唱选唱曲目;器乐演奏较流畅,音准较好。
合格:音乐课学习态度不认真,视唱歌谱又困难,能用合适的声音演唱选唱曲目。器乐演奏不够流畅,基本音准较差。
待合格:平时音乐课学习态度不认真,本节课考察没有完成歌谱及歌曲的演唱。器乐演奏不流畅,无法听出基本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