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镇中心小学三年级音乐素质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音乐教育是学校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具有人文的价值。对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评价从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结合音乐教学的学科特点,对学生音乐的态度与兴趣,知识技能的掌握,个性的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力求体现艺术教育的思想性、知识性和人文性,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二、评价对象:
三年级全体学生
二、评价要求:
评价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日与期末相结合为基本原则,重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三、具体要求:
(一)学习态度:40%
根据平日音乐作业及音乐课参与简单合唱、轮唱、集体舞、音乐游戏、音乐创编等活动的具体情况打分。
(二)基本知识:10%
笔试:
1、认识小节、小节线、终止线。
2、认识附点四分音符、附点八分音符、并知道它的时值。
3、认识反复跳跃记号,并知道演唱(奏)的顺序。
4、认识二四拍拍号,并知道它的含义和二四拍的强弱规律。
5、了解轮唱、对唱的演唱形式,并能听音乐区分独唱、齐唱、合唱、轮唱、对唱等演唱形式。
6、认识断音记号,并知道唱法。
7、能区分竹笛、小提琴、口笛、电声等乐器的音色
8、听音乐,能在用线条、图形、颜色表现情绪。
9、听音乐或歌曲能与相应的少数民族连线。
(三)基本技能:50%
在背唱曲目中任选一首背唱。
曲目:
《春天的小河》
《小伞花》
《对鲜花》
《芦笛》
《金孔雀轻轻跳》
《如今家乡山连山》
《摇太阳》
《大风车》
(四)个性发展:10%
有特长的同学可以选择乐器、舞蹈、表演、合唱、轮唱等自定内容,(合唱轮唱、表演可自由组合小组展示)做为加分。(曲目参考《芦笛》(轮唱)《八只小鹅》(合唱)《月亮勾勾》(合唱)
说明:
1、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项目中第一、二栏为平日成绩,第三栏为期末成绩,总平分根据平日成绩、期末成绩作综合评定。
3、本评价总分为110分,“个性发展”作为加分。
执笔人:王丽娟 审核人:杨仪丹
第二篇:海门市海门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劳动与技术学科评价方案
海门市海门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劳动与技术学科评价方案
一、评价原则
劳动与技术学习的评价以发展性评价、激励性评价为根本宗旨。 ■ 鼓励、肯定学生参与劳动与技术的学习与实践活动。
■ 嘉奖在劳动与技术学习中表现突出,有所发明与创造的学生。
■ 劳动与技术学习的考核等级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二、评价内容
劳动与技术学习的评价是对学生多方面发展目标的整体性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有:
■ 劳动态度与劳动习惯。
■ 知识的学习及其应用
■ 设计与操作技能
■ 实践与创造能力
■ 学习的成果质量。
在全面评价的同时,尤其要注意学生的态度与习惯、学生的技术意识形成等方面的评价。
三、评价方式
劳动与技术学习的评价过程本身就是学生受教育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主动学习的过程。评价方式有:
■ 自我评价
■ 相互评价
■ 小组评价
■ 班级评价
■ 教师、家长以及其他人员的评价。
评价方法应当灵活多样:
■ 产品展示
■ 作品评定
■ 撰写心得体会
■ 相互交流
■ 专题活动
■ 日常观察
■ 学期考核
劳动与技术学习的评价应当注意结果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生技术学习
与技术操作的结果,也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发展和变化;既要关注学生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习得与创新,又要关注学生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情感的进步与发展。
执笔人:周建敏 审核人:倪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