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稿)
20##年10月28日 17:23
一、 指导思想与评价原则: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新课程评价理念,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和合作能力、运动和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坚持科学性原则、多元化评价原则、差异性原则、互动性原则以及制度化原则,力求评价过程及结果科学、实效、公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一)机构组成:
主任:肖加红
副主任:黄涛、陈科华、全秋月、刘建华
成 员: 肖国庆、肖朝晖、周红军、甘小军、王林
(二)职责:
⑴根据教育局意见,制定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与具体程序。
⑵认定学校评定工作小组成员。
⑶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组织公示。
(4)接受学生、家长咨询,受理举报和投诉,督促监察小组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2. 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监察小组
组 长:黄涛
副组长:肖国庆、肖朝晖
成 员: 王林 全玉国 全卫 罗高飞
监察小组职责:
⑴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定工作透明、公正和规范。
⑵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 长:班主任
组 员:任课教师2-3名、学生代表10名。
学生代表按男女比例、各个层次成绩的学生代表、班级或团队干部组成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由选举产生,须经全班师生公认一致通过,公示五天后,无异议,才能成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履行职责对各项采分点进行打分。小组打分时,须有评价小组组长、学校中层干部在场,进行监督,确保小组评议的公正性。
班级评定小组职责:
根据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三、评定的具体内容
1.维度及要素
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潍坊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检测维度内容分为六个方面: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其要素为二十个方面。
2.评价内容:
说明:此表每周统计一次,期中汇总。
说明:此表每周统计一次,期中汇总。
四.评价范围,评定方法与等次。
1.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范围为全体在校学生。
2.评定的总分值、评定要素分值及分值段。建立并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学生综合素质主要应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为载体,根据日常积累的素材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学科课程成绩、地方与校本课程成绩、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社团等活动情况、身体素质发展状况、心理健康发展状况、标志性成果和学期评语等。
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总分值为100分,各年级等级的折合办法。
七年级折合办法:总分=常规量化分数(附表2*70%+例表3)*50%+民主评议分数(附表1)*30%+学业成绩*20%+标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级折合办法:总分=常规量化分数(附表2*70%+例表3)*40%+民主评议分数(附表1)*30%+学业成绩*30%+标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级折合办法:总分=常规量化分数(附表2*70%+例表3)*30%+民主评议分数(附表1)*30%+学业成绩*40%+标志性成果得分。
初中毕业生总等级分值的计算办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计算后划分等级。
3.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全班学生常规量化评价、民主评议评价、学业成绩评价、标志性成果量化评价的分数,计算出总分,由高到低按30%、50%、20%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学生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1%,指有重大问题和受处分在评定时未取消处分的学生。
4.学业成绩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按等级折算分数计算)/科目数*60%+(地方课程+综合实践-等级折算分数)/科目数*20%(音乐+美术+体育成绩)/3*20% (初三在文化课中加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得分)
5. 标志性成果计分方法:(1)三好优干分别按校级1分,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本项取最高项计分,不累计。
(2)其他奖项按校级0.2分,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5分累计得分。
五.学生综合评价标志性成果的范围
(1)人生规划成果。学生的人生(或职业)规划及研究报告等成果;
(2)三好优干。学校有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3)社区服务组织者。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及在社区岗位的成果;
(4)社会实践成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及在综合实践基地集中学习的成绩;
(5)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组织的优秀负责人,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取得的成果;
(6)研究性学习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和研究报告;
(7)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
(8)科技创新成果及研究报告。在开展的科学素养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中,获得的科技创新、社会研究报告;
(9)各类“节日”及活动获奖。在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及文艺汇演中获得的成绩;参加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华诗文诵读”、“百家讲坛”、“学生论坛”、“辩论会”、“演讲会”等,以及摄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的获奖成果;
(10)校报、校刊负责人及节目主持人。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
(11)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上发表的文章,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12)“朝阳读书计划”成果。在参与中小学“朝阳读书计划”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13)体育考试成绩及各类比赛获奖成果。参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及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
(14)特殊才能展示成果。对于一些有特殊才能,但没有实证材料的考生,高中学校对其特殊才能展示进行评定的结果。
(15)其它能够反映学生特长的成果。
六.评价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2.向教师、学生及家长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标准和办法,搞好动员工作。
3.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制定评定计划,征求学生意见,报校委会批准后,进一步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定工作。
4.根据学生成长记录袋组织评定工作。
5.班级将公示结果报校评定委员会。
6.评定结果向班级学生、家长公示。
7.校评定委员会在公示一周内承办学生、家长、教师申诉与举报,而后进行审核批准。
8.学校每学期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核准后备案,并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并上报教育局普教科。
七.评价结果的呈现和使用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学生自我评价(描述性评语)。
(3)学生成长记录袋。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学校复审及措施保证
1.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将标志性成果材料、“量化计分表”、“汇总表”呈报给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对各班上述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后,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公示材料不带学生姓名),公示5天。
2.保证按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严格按文件精神履行职责。
3.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杜绝营私舞弊等现象。
九.学生申请复议
学生如对本人或其他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要求复议的申请,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予以澄清或仲裁。
十.存档、备案
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公示5天,无异议后均要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签名,加盖学校公章,留存至学生升入高中后至少一学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要同时报送区教育局普教科备案(纸质档与电子档同时报送)。
十一.填写综合素质记录卡
班级评价工作小组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每一位学生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记录卡上写出认定依据,综合评语由班主任填写。《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其他内容,应于平日组织学生及时填写。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好各自的成长档案袋,包括《学生成长记录册》、各类标志性成果等。
附:评价操作实施细则(要求)。
1.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潍坊市、寒亭区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不断更新和端正教育观念,统一教育思想。
2. 学校在开学初向社会公示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告家长书以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指导学。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生、家长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评价资料。
3. 评定过程中以诚信为前提,严格执行自评、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评四个环节。自评时,指导学生根据不同发展目标评分标准认可自我;学生评过程中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定;家长评定过程中,学生本人和老师向家长展示其在校内外的全面的学习活动资料,教师评定过程中,要关注细节,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成长发展过程;综合评定过程中,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以任课老师代表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的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4.建立学生的“成长册”,充分发挥学生“成长册”的功能,把真实全面的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年级组要指导学生了解“成长册”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根据学生年龄,生理认知特点,确定“成长记录目录”,让学生自我积累、自我反思,通过各项体验实践活动,将自己满意的成绩、优秀的心得体验文章及获奖情况等进行小结及汇总。由学生、家长和老师积累学生各方面材料(每一学期期中、期末分别整理、汇总一次)。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第16周进行;18周年级、班主任审核学生评价结果,对评价中误差较大的情况申请复评;19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检查各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张榜公示(反馈学生本人)。
第二篇: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评价依据和指导思想
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根据《河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全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峪耳崖镇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评价的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
(二)引导性原则。要结合《河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将相关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实施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可操作性原则。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公开透明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将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领导小组、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布,对所有学生公开、对家长公开、对所有教师公开、对社会公开,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全体班主任、音体美教师。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初中三年的总表。
(三)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成长档案的载体为《青春如歌》,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每学期的《成长档案》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档案装入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德育处主管。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一定时期和阶段学生在各方面进步与取得的各方面成绩或存在的各方面严重问题的信息库、材料库。
(四)评价、公示程序。
1、音体美组向年级统一提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或D等学生名单(《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2》)。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和《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填写《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附后)。
3、同伴互评:小组讨论《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并由小组长签署意见。
4、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5、班主任评价:班主任根据学生、学生小组、班主任意见填写《山西省普通初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每学期末填写)或《山西省普通初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高三毕业前填写)。
6、学校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主任填写的表格、校长签署意见。
7、公示: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级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8、申诉或复议: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结果应用(来自20##年高考方案内容)
(一)“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初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 “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抽查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为此要求我校所有参与评价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参与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体育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等: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音体美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