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能力评价表
主观评价
客观评价
附件:《试用期员工能力评价表》使用基本规则
1、 试用期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后进行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综合评价。
2、 部门主管评价、人资部门评价以及客观评价每项总分为10分。
3、 试用期考评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60-80分者说明被考评人比较适合本岗位工作;80分以上者说明被考核人与本岗位高度契合,优先考虑作为相关岗位继任储备人才。
4、 考评人以及评价人都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对被评价人作出评价及得分。
第二篇:试用期员工绩效评价表
试用期员工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