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至上与灵活变通
—由一案例可引发的思考
前不久,大悟分公司向我请示了一个事情。大悟分公司在08年
石武高铁建设时,为争夺工程市场,免费为 个工程建设指挥部架设光缆,提供宽带上网服务。免费宽带上网的比较优势,确实为工程市场移动业务发展带来商机。几年下来,石武工程市场移动业务市场份额超过 ﹪,近三年为大悟分公司带来了 万~ 万的收入增量。目前石武高铁建设已近尾声,而横贯大悟东西的麻竹高速工程即将开工。该高速路在大悟境内约58公里,建设周期 个月,工程队伍人员最多时可达 人,为在这一工程市场上争夺更多份额,大悟分公司的就寄希望能免费为几个指挥部安装宽带。但按现实的规则,不能提供直接收入的项目不能立项,也“借”不到设备材料。怎么办?大悟分公司规划建设部门明确表示没有办法。找到我,我没有一推了之,而是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我把大悟分公司、建设部一起找来,研究办法1.鉴于几个指挥部离几个基站较近,光缆用量不
多;所需 光缆从本期基站建设配套传输工程中一并解决;2.所需 等设备,可以将石武高铁拆下来的充分利旧,不是一部分,由大悟分公司从营销成本中支出采购;3.关于维护问题,由大悟分公司合同运维部与代维公司协商解决。原石武高铁的宽带,由于不能计入维护总量,是由代维公司免费维护积极性不高,也影响了网络质量,因此,应签订合同,有偿维护,确保质量,维护费问题就走大悟成本。
对此,大悟分公司非常满意。建设部,运维部,代维公司都能接
受。目前这一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之中。
这件事,让我感到,我们在强调规则至上的同时,也应该有灵活
变通。最近熊总在武分有个讲话,专门谈到处理好有序规范和灵活自主的关系问题。下面,我试图谈点个人认识和体会。
1.变通的必要性。
马克思主义活动的灵魂是实事求是。任何规则都有其局限性,都
无法涵盖现实工作中的方方面面,无法解决现实工作中的所有问题。再者,一定的规则是在总结和预测的基础上制定的,而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问题千变万化。因此,管理者需要在把握总体方向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独立思考,灵活变通,大胆决策解决实际问题。举大的例子:这次日本地震,国际社会积极援助,日本政府规定救助犬要在海关检疫观察一个月,毛毯只能是多少规格,所有援助物资包装上一定要有日文标识等等。致使救援迟缓,救灾物资不能顺利送达灾民手中,这种死搬硬套的官僚习气害了灾民,也自然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病诟。举小的例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
度,执行不力肯定是主要矛盾,但变通不够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干部提拔对学历要求是必要的,但对个别特别优秀的应允许破格。再如:固网投资强调三年收回成本,这对前期某些不讲效益乱投资是个拨乱反正,但对类似新建小区管道建设,短期无效益,长期有优势的项目,一刀切的放弃,我们可能在未来失去不少机会。因此,有必要加以灵活变通。
2.变通的基本原则。
变通不是为变通而变通,更不是瞎变通乱变通,变通要坚持几个基本原则:
(1) 变通一定不能踩红线。
廉政纪律不能变通,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性不能变通。网络运维规范不能变通,安全生产、信息保密不能变通。这是生产经营中一切刚性要求,变通之后引发严重后果的概不可变通。
(2) 变通一定要有利于发展。
变通的目的在于发展,检验变通正确与否的标准还是发展。当代要切实防止以发展为民,实施瞎变通乱变通。我们看到,过去有的为了一时的数据好看,完成任务,将超闲小区的营销政策“变通”用于全境,将集团政策“变通”为大众市场,将项目投资资金“变通”为运维成本。这种变通,对发展百害无益。应该弄清楚,企业发展不等于一时的增长,而应该是业务持续增长,效益不断提高,企业内部和谐,员工快乐成长。应该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和检验“变通”是否正向。
(3) 变通应该会得到多方面的支持。
一方面,在变通的过程中,很多情况下上级不太认可,但正向的变通,迟早会产生正向的效果,上级迟早会肯定,甚至可能据此对规则进行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对规律变通的推动力往往来自基层,一定会得到基层干部员工的支持。如果基层不理解,不支持,这种变通一定是反向的,甚至会带有变通者的私利,这是应该坚决反对和制止的。
3.变通需要勇气和智慧。
变通,需要一种对事业?高度负责,精益求精的精神。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照章办事,遇难则退者是不思变通的。变通,需要一种勇气,对规则的变通执行,往往会受到对执行力的拷问,甚至会冒一定的风险,没有一定的气魄是不改变通的。变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上,需要智慧的付出,要充分理解规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上下沟通,争取方方面面的最大支持,不可一意孤行盲目从事。否则,所谓变通,也会事与愿为,适得其反。当然,对下级的变通,上级也要充分信任,适度包容,熊总说得好:“让子弹飞一会。”
第二篇:规则与变通
论规则与变通
前几日,我被告知我有一份中国邮政的快递在邮局处等待领取。此前我从未尝试过亦丝毫无意于此家快递,只因无良卖家为蝇头小利令我因此颇为周折。先是苦于近日多数课程都在三教,因而不愿远赴北门。幸得某一课程于四教,是以趁课间之际,辛苦跋涉百余米于邮局。尚未得片刻喘息却被无情告知没带身份证不得取快递,当时只觉得是五雷轰顶不省人事。于是我又是报手机号码,又是提供购买记录,总之使尽浑身解数向其证明我就是收件人。结果那人只不屑地回了句:“我知道你就是收件人,但照规定没带身份证就不能领快递。”好歹我也是在天朝顽强地生活了足足二十载,自然晓得没有什么是非如此不可的。于是接下来我又是吐槽所住之地相距甚远多达百米有余,又是恳求行个方便好人一生平安,真真一个极尽谄媚之能事。然则,也不知那长得跟规则似的胶鞋脑袋究竟是怎么想的,任我怎么软磨硬泡就是丝毫不为所动。终于,一个静静燃烧的小宇宙爆发了。我怨其墨守成规不知变通给我徒增诸多麻烦,她却责怪我一法政院校学生不守规矩毫无原则。一场无节操的对骂就此狗血的上演。酣畅淋漓之际,我甚至于欲将强行越过护栏自行领取,最终迫于围观的力量悻悻而返。
究竟是我不守规则还是对方不知变通?诚然,凭身份证领快递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快递的误领、冒领行为,但是在已经明知对方就是收件人的情况下依然死守这条规则不放,似乎也不合这条规则本身制定时的本意了。自然,冷静下来想想,那位仁兄也是职责所在我也没有什么理由对他再多加责怪,真正应该责怪的恐怕是规则本身固有的缺陷了。
托马斯?莱塞尔曾说过:“一个足够的规范性行为模式的框架,是社会关系能够获得必要存续期限与稳定的前提,也是人类能够在团体、组织和国家中和平共处与协作的前提。另一方面,规范的结构具备一个与生俱来的特有的硬度。那些通过这一硬度所赋予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是以墨守成规、规则的僵化以及对新情况缺乏适应能力为代价换取的。”确实如他所说,就像在司法实践中,“纸面的法”不等于“行动的法”,指望法律条文解决所有问题,并因此而拘泥于法律条文的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因而人们普遍相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不可避免的,执法中的变通也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当法律和现实发生严重断裂的时候。此外,要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规则其本身必定要求具有合理性,并且能顺应社会发展作出相应调整。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可以说,规则的不应时而变是一大原因。以氮的含量作为牛奶的检测标准,几十年一以贯之,以致添加三聚氰胺成为行业潜规则。多次出口食品被亮红灯已显出这一问题的冰山一角,相关部门仍不做反思,直到引发大规模事故方才考虑修正标准。对规则不断做出合乎时宜的修正,防患于未然,恰是真正变通之道。这样看来,对规则的灵活变通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了。
然而,处处变通规则的现象却又是颇为令人担忧的。在现今的中国社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讲规则,他们真正恪守的规则只有一条,即:凡事决不能讲规则。他们对规范、法纪等原则性的东西或疏而通之、或玩而弄之、或绕而避之。规则于他们不过是一种摆设和道具,需不需要规则、多大层面上运用规则完全取决于当时当地是否对其有利。规则被人们具体的情况具体地应用,规则的灵活性和灵活的规则性处处大行其道。在处处变通的情形里,我们看到一个个小丑、一出出闹剧穿梭不停地次第登场,社会为维规和违规进行种种无谓的纠缠和争斗。最终的结局常常是权力、金钱、人情和面子的胜利,牺牲品每每是没有血肉灵性的规
范条文。这似乎是较为合情合理的结果,因为在尊崇权力、关系、人情和面子的农业社会中,规则向来没有面子。对规则的变通态度和戏剧化行为亦主宰着整个社会对人的命运的安排:愈是素质低下的“痞子”,愈是容易在各行各业取得较为辉煌的成就。
对规则畅行无阻的变通使我们处在一个日益混乱不堪的环境中,社会亦因此牺牲了公平、安全和效率。 “制度是靠人运转的,没有信仰这种制度、乐于配合的人,社会的运行成本、市场的交易成本必将非常高昂”。不遵守规则、侥幸心理、利欲驱动之下的疯狂,我们的社会成本相当大一部分浪费在此。大量的群死群伤事件背后,往往是规则的被漠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刚性的规则是维持现代社会和谐运转的基础。
不难看出,规则的变通应该有个边界,或者说我们在变通规则的时候还是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规则。当然,这种关于“规则”和“变通”的平衡是困难的,依靠我们通常说的什么“把握××和××平衡”的原则根本无法实现目的。那种原则的本质上不是在控制灵活,而是制造灵活,本身就是在否定规则。真正的控制仍然是要通过规则,也就是尽管在实际操作中规则被变通了,但是这种变通的规则仍然要能够在规范体系中寻找能够保证逻辑自足的立足点。通过这一过程,灵活就带上了逻辑的枷锁,而不至于随意跳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