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烈乡20xx年第三季度推行“三项制度”和执法监察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文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等三项制度及村务监督员奖励办法实施方案》(文办发?20xx?93号)文件精神,秉烈乡党委、政府要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推动“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努力营造一个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风廉政“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我乡及时成立了秉烈乡执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站所、村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确保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结合我乡实际,研究制定了《秉烈乡党政班子廉政
承诺制度》,并将所承诺的十二项内容在乡机关大院上墙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为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
能政府建设,深化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强化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务质询,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秉烈乡政务质询制度》,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各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的政务质询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政务质询监督领导小组。开展政务咨询工作。
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有效化解
农村基层矛盾,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乡党委、政府及时制定了《秉烈乡村务监督员制度》,并上墙公示,同时下发各村严格执行。
乡党委、政府首先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村务监督员骋用条件、监督事项、福利待遇、奖励制度等进行了宣传说明。目前我乡10个村委会按照每村3名的配备要求,推荐出了各村村务监督员人员,接下来乡党委将根据相关程序,采取会议或走访的形式,由乡纪委在村小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中征求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征求本人意见并在公示期满后由乡党委颁发聘书,完成村务监督员聘任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员综合素质,真正使其发挥村务监督作用,乡党委进一步制定了《秉烈乡村务监督员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依法有效开展监督。村务监督员的培训工作由主要各乡纪委牵头,民政、财政、农技、林业、畜牧等民配合开展培训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乡将结合对村务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把实施村务监督员制度的目标和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努力营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级事务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员职能作用,对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村务活动实施有效监督;三是要求村务监督员同时当好信息员,对村里一些事情、一些问题多与村两委沟通或向乡纪委汇报,做社会和谐的助推器,要到位而不越位,做村两委工作的促进者。
秉烈彝族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中共乐安县纪委 乐安县监察局
20xx年,乐安县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执法监察室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执法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把握重点,紧扣特色,不断拓展执法监察工作新思路,取得了一点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实现乐安赶超发展,提速进位尽了锦薄之力。20xx年度,共开展执法监察13项,其中专项6个,单项7个。
一、20xx年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一)把握重点,做到“四个关注”
1、关注征用农民土地及补偿费发放情况。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和监管措施,实行补偿费预先存入征地补偿费专户制度、被征地农民参与现场调查制度、组织召开征地听征会制度和征地材料公开查询制度,有效地避免了拖欠征地补偿款现象的发生。20xx年,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征地款而上访的事件。
2、关注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活动。进一步完善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和监管措施,建议土地底价评议人员在封闭场所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及政府产业政策,每个无记名投票给出一个合理价,再按其平均值确定保留底价,并确保低价在截标前保密,从而保证土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土地效益最大
化;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公开出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等“六公开”制度。对在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活动中违纪现象进行了认真的纠正和处理。收缴违纪款16万元,对1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
3、关注有形建筑市场秩序。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及招标人、投标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严把招标形式关、公告媒体关、资格预审关。依法制定资格预审规则,扩大竞标的随机性和科学性,客观、公正地选择投标人,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江西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对中标企业实行项目经理压证上岗制,逐步规范了项目经理的管理。20xx年,共接受建筑项目告知项目56个,金额为6600万元,确保了依法必须招标投工程和依法必须公开招标投工程的招投标率达到100%。
4、关注执法监察案件发生的情况。20xx年,通过执法监察发现案件线索8条,立案查处5起。重点查处了几起有影响的典型违纪案件,如通过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土地清查,严肃查处了一名正科级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一名正科
级干部非法购买土地,一名副科级干部森林防火失职的案件,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二)紧扣特色,抓好“二个亮点”
1、抓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按照市委部署,我县把建设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作为今年源头防腐的重点工程,下大力气抓好。成立了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建招投标中心,从县工业园区、县集中办事大厅、县南下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等单位选聘了8名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工作。县财政拨款40万元,购置了办公设施,建立了开标厅、评标室、咨询报名处及微机室。中心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坚持“管办分离”和“阳光操作”,统一进场范围、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评委、统一运作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进程,取得了明显成效。自10月x日中心挂牌以来,我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就完成种类交易12场(次),交易项目总成交额达9600万元,节约资金560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20万元。
2、抓好“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健全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收入收缴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的要求,县、乡、村三级联动,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村财乡代理、乡财县代管、国库集中收付等“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提
高了资金效率,整合了财政资源,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一是坚持“三权不变”,推行村财乡代理改革。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级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村级财务的政党运转,解决村级财务混乱问题,我县于20xx年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改革。在保证行政村资产和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村民理财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所有村级财务由所在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代理,取消行政村的会计机构和银行帐户,实行“统一开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二是严把资金出口,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为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我县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取消了县乡(除医院以外)两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和会计岗位,县本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中小学财务收支和乡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县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核算和审核监督,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乡镇核算中心集中和审核监督,从源头上严把资金出口关。以20xx年为例,县乡两级核算中心的资金流量达4.8亿元,清理往来款513万元,代扣各种税款和政府性基金达137万元,拒付#5@p金额52万元,纠正不规范票据金额171万元。在乡镇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村财乡代理以来,乡村财务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20xx年我县乡镇的招待费下降了20%,消化历史旧欠360余万元,村委会消化旧欠180余万元。三是规范乡镇收支,推行乡财县代管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
依法组织收入,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状况,促进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我县从20xx年起对全县15个乡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新模式,制定下发了《乐安县“乡财县管乡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将“乡财县管”作为县乡公共财政改革载体和操作平台。四是建立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按照“规范操作、方便高效、强化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账户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今年上半年,在县发改委、县法院、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航至 教育局共五个部门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从7月份开始已在所有县直单位和乡镇中小学校全面铺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紧扣一个重点,继续完善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 一是建议我委局在招投标交易中心设立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建议建设、国土财政、水利、交通、林业、房管、发改委等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评委专家库;三是对现行的有关招投标市场管理文件、规定进行集中梳理和完善有关制度,并借鉴市里和其他兄弟县(区)做法,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定监管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运作。
(二)围绕一个目标,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政府重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严肃查处党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服务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检查该单位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国债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国债资金,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存在国债资金管理中乱收费等问题。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建筑工程的中标价、合同价、决算价、实付价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价格差异较大的工程进行重点核查,查是否有虚增工程量、甲乙双方串通、随意改变中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