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中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帮助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该项政策实施以来,湖南省新田县森林覆盖率升至51.39%,对改善、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彰显出明显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基本情况
1.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至20xx年末,新田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共计11.7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65万亩,荒山造林6.74万亩,封山育林1.36万亩,国家累计下拨退耕还林资金4400多万元,共涉及19个乡镇,263个行政村,农户13708户,6469个小班。
2.退耕还林资金管理模式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专项核算。在资金兑现发放上,财政、林业、银行三家共同管理。林业技术人员每年对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进行检查验收,县退耕办根据验收结果统一造册,经审定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从县农业发展银行划拨兑现资金到中国邮政银行新田县支行,邮政银行收到资金后将退耕还林资金直接兑现给农户,划入农户账户。
二、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应予以重视。
1.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挤占专项资金。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退耕还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客观上要求投入与之相适应的的工作经费,而上级拨入专款中匹配工作经费少,一些必要的开支主要靠地方财政解决。但是由于新田县财力匮乏,一些部门和乡镇以财政未安排项目配套工作经费为由,采取搭车收费的方式,从应发给退耕还林户的补助中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用于退耕工作经费支出。
2.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不规范。一是表现在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下达资金计划指标与拨付资金不能同步,项目主管部门不按进度拨付资金,存在滞留、延压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现象。二是表现在部分地方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没有进行公示,不按验收结果发放或者擅自变更退耕户主和退耕面积,存在代扣、代领或虚报冒领现象。三是表现在少数单位和个人将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造林项目纳入到退耕还林范围,通过虚报或重复申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退耕还林专项资金。
3.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采购不规范。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耕还林需要的种苗,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集中采购,也可以由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的,应当征求退耕还林者意见.并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签订书面合同”从实际情况看,退耕还林种苗采购普遍的做法是由林业部门代理政府进行集中采购,很少有按规定征求退耕还林者意见,签订书面合同和公开竞价。不按规定进行种苗采购,就很难杜绝虚列支出和“关系苗”等腐败现象发生。
4.退耕还林工程后续管理困难。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时间长,管理工作量相当大,如抚育管护、病虫害治理、森林防火等,所有这些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后续管理缺乏相关政策配套,一些地方退耕后的管理滞后,造成个别小班的保存率、抚育率不达标,致使国家投入的财政补助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影响了退耕还林效果。
三、做好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1.广泛宣传退耕还林政策。主管部门和乡镇应畅通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传单、黑
板报等多种方式对退耕还林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项政策深入民心,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调动起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共同把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用实、用好、让群众真正受益。
2.强化项目考核监督。严格实行四个制度,一是要推行“目标责任制”,把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列入政府主要领导和项目单位“一把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有计划的连续性考核。二是在财务管理上实行退耕还林资金的“专户管理与专账核算制”,有利于规范财务手续,工程项目验收手续、资金拨付手续,做到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牵制、互相制约。三是要建立“项目公示制”,将专项资金管理政策,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面积、造林树种、苗木成活率以及资金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以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要严格实行“种苗采购招投标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有资质,有信誉,有能力供应优质苗木的育苗专业户参与招投标,实现采取市场竞争机制确定种苗供应商。
3.实行“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工作经费配套先行”制度。即由国家在受理退耕还林项目申报立项时,事先规定由地方政府支付一定比例的配套工作经费,要求在拨付一批补助资金时,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预先汇入退耕还林资金专户上。彻底解决相关部门采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来弥补工作经费不足的现象的发生。建议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给林业部门,由其负责退耕还林后续管理的专门工作,以巩固前几年退耕还林工作取得的成果。
4.改革补助资金拨款形式。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根据县主管部门验收结果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到经审核确认的退耕户,从根本上解决资金拨付不及时,冒名顶替、集体代领现象的发生。
5、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资金的来源、数额、拨付流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计划批复、建设过程、完成验收、工程决算、工程资料归档等情况,及早发现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维护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效益。
第二篇: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x月x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 2、20xx年x月x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xx年x月x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xx年x月x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xx年x月x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万元,土建工程支出 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 (公章)
二0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