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学生总结评比工作
的通知
学年总结评比是对学生一学年的品德、智育、体育、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20xx-20xx学年学生总结评比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比的基本内容
1.学生学年个人总结。每位学生对自己一年来德、智、体、能等各方面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总结,并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各班级和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有关鉴定,鉴定应体现学生个性,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情况。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班级要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要求,对每一位学生的德、智、体、能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成绩分别填入《20xx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和《20xx级和20xx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排出名次,列出等级,并作为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测评成绩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时,只记等级,不记具体分数和名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及格四等,原则上优秀占40%,良好占50%,及格与不及格占10%。各学院可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对等级比例作适当调整。
3.评优评奖。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有关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各班级进行评比。评奖总名额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分配评奖名额,允许适当调整。本学年评比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类别及其具体名额见《20xx级学生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和《20xx级和20xx级学生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附件二)。
20xx-20xx学年无正当理由欠费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能参加评优评奖;20xx级学生智育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60%以后的学生不能评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课程不及格者不能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总结评比工作的要求
1.学生学年总结评比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学生明确学年总结评比工作的意义,更好地发挥学生学年总结评比的作用。
2.各学院要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比条件,秉公办事,坚持四公开(条件、名额、程序办法、评比结果公开)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优评奖工作的透明度。初评结果须在本学院公示后再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查后把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再由学校下文表彰。
3.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级、文明班级的审核工作由学院负责。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条件对获奖对象进行逐一审核,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不符合评比条件且无特殊理由的评选结果将直接取消,且不再另行增补。三好学生标兵和先进班级须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各学院推荐1-2个优良学风班级参加学校学风特优班级评选,参选班级须经公开答辩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10个校级学风特优班级。
4.学院上报的各类材料,含书面及Excel/word格式电子文档,具体包括:⑴20xx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
⑵20xx级和20xx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
⑶20xx级学生总结评比获奖情况汇总表;
⑷20xx级和20xx级学生总结评比获奖情况汇总表;
⑸总结评比获奖情况统计表;
⑹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汇总名单(word格式);
⑺《集体荣誉称号申报表》、三好学生标兵总结材料以及20xx级、20xx级的《奖学金指标单列学生申请表》。
《获奖学生登记表》待表彰文件下发后,由各学院认真签署意见,并到学生处盖章后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上报材料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须由经办人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本通知所涉及的表格可从学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区的“评优评奖类”中下载。
5.所有年级学生总结评比材料须在10月x日前报送学生处。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20xx届毕业班学生总结评比工作务必在学生实习离校前完成。
6.评比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本院特点,及时做好表彰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先进,争先进”宣传教育活动,更好地推动学风建设。同时,各学院要将评比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随同评比结果一并报送学生处。
附件:20xx-20xx学年总结评比文档
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大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度全校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20xx-20xx学年度我校学生工作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锐意创新,真抓实干,大力提升学生工作质量。广大学生学习勤奋,工作努力,积极参与优良的学风、校风创建,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学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奋发成才,根据《东华理工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学生工作处决定开展20xx—20xx学年度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优评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比例、评选程序及奖励 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比例、评选程序及奖励严格按照《东华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东华理工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学院组织符合评选办法的集体和个人规范填写《东华理工大学评优申报表》及相关事迹材料。各项材料一律须有文字和电子稿。
2.各项申报材料请务必在10月x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部)学生教育科。
三、公示及异议
1、学院初评时应将候选个人及候选集体在学院范围公示。公示
时间须满三天。
2、学工处审核时将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在学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须满三天。
3、在评选和公示过程中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向校学生工作处提出。
四、表彰
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上报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学校将专门发文表彰获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颁发证书或奖牌。
特此通知
东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二○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