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与行政管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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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学期《公务员与行政管理》课程的学习,自己可谓是受益
匪浅,对于公务员、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等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
同时结合老师的视频案例对于行政部门的职能与责任也有了一个全
新的认识。
通过老师讲解,并结合课堂笔记,我想通过两个方面来说一说自
己的心得体会。
一.基本概念理解
首先,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
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
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
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
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在国外,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大致说来有三
种类型: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
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
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这种范围同国家公务员法规的适用范围相
一致,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基本属于此类。在英国,公务员是指那
些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没有过失 可以长期任
职的文职人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
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美国基本属于此类。美国把公务员称为“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
范围很广的一种称谓,它包括了除军事人员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员。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
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
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
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一般职”公务员是指政府系统中
非选举产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是国家政府系统中的事务官,
即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
的,只是“一般职”的国家公务员。日本、法国基本那属于此类。法
国公务员是指在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
单位被任命为常任官员的工作人员。 以上三种,不难看出,我国基
本属于第二种概念的划分。
其次,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
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
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
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
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其特点有:一切行政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权力相联系,以
国家权力为基础的;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推行政务的组织活动。
在执行中又能动地参与和影响国家立法和政治决策,制定政策是行政
管理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行政管理既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又执行
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行政管理要讲究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它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和改革等方式,最优地实现预定的国家任务,并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行政管理是人类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特定领域,有它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二.课堂思考
通过老师讲解,结合时下热点问题,我认为行政管理部门之间配合仍然不够协调,仍然存在“踢皮球”现象。以“地沟油事件”为例,政府各部门在对于地沟油的查处存在配合不协调、执法真空的现象,多个部门重复监管,职责不明确,看似多个部门在监管,实则谁都不管,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体系,进而导致监管力度不强,给予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助长其制假售假的行为势力。
我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合理调节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俗话说“龙多不治水”,政府就更应该将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明确各部门责任,杜绝“互踢皮球”现象的发生,进而形成“一条龙”的监管体制。更要加强跨地区间的监管职权,使全国的食品监管能够成为一个联动的体系,在不同地区设立监管点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及时反映食品安全隐患。
以上就是我对于《公务员与行政管理》课程学习的一些认识,通过学习理解,相信对于以后自己如何理解政府部门工作、选择考公务员考试以及解读相关政策法规都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篇:公务员与行政管理学习心得
《公务员与行政管理》学习心得
机电学院木材121班 2012012973
艾磊
公务员与行政管理这门选修课,通过选修课的学习我了解到了关于公务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行政管理的概念知识等等。
经过短短几十个课时的学习,使我了解到我国公务员不仅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规章,对各级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服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
在课堂上老师给我们观看并讲解了一些有关公务员与行政管理的案例,我对几个案例的印象很深,有一节课讲的是关于毕业生状告母校的内容,其中一个案例是讲一个学生在毕业时周围的同学都拿到了毕业证学位证,但自己的迟迟没有拿到,找学校了解得知是由于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与第四学期英语成绩挂钩不足60分,依学校规定不授予学士学位。由于没有学位证,该学生在找工作时处处碰壁,它在有关媒体上看到类似诉讼的报道,他决定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学位证。在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判令学校撤销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并要求学校召集学位评审委员会对自己的学位资格进行审查。但最后还是败诉了。1985年教育部门颁布《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并在相关文件中要求:“重点院校一般应达到基础阶段四级教学要求,非重点院校应达到的级别由各校自定”。凡执行该大纲的学校在学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测试。但并没有要求“大学四级与学位挂钩”。正因为这是全国性的大学英语水平测试,不少高校都不约而同地将四级考试与发放毕业证、授予学位挂起了钩。这部分涉及了学校的行政管理,问题在于学校到底有没有权利制定自己的”土政策”,其实我自己还是没有明白这个问题,但我还是希望以后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些问题。
以上是上完课以后对我留下印象的地方,短短的几十个课时的学习,我们仅仅只是了解了公务员与行政管理的皮毛知识,仅仅是了解了相关的一些东西,虽然我只是个工科生,这并不是我的专业只是,但我觉得这些东西在将来我步入社会,会对我有一些帮助。在我认识和了解的一些事中公务员在大家眼里只是铁饭碗的代名词,所以我希望将来公务员不再只是铁饭碗的代名词,而是可以更好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