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棚承包协议
甲方:乙方:
为了加强府佑水香自行车棚的经营管理,确保业主的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有偿入库看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明确责任、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不允许在车棚内擅自扩建盈利性场所,自行车棚的固定设施不准变更和人为损坏,否则由乙方负责恢复和赔偿损失。
三、乙方承包期间,应保持自行车棚整洁干净,不准乱堆乱放杂物。
四、乙方对存车的业主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严禁与业主发生冲突、刁难业主。
五、乙方承包期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承包期间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患有各种疾病的都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乙方承包期间,严禁允许他人在自行车棚内堆放各种物品,如若发现,甲方将要求乙方进行清理并处以50元-200元罚款。
八、业主车辆有偿入库后,被看管的机动车辆和自行车若发生丢失、碰撞、刮漆、划痕、破碎等损失,由乙方与受损车主双方协商处理,所有赔偿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自行车棚内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要及时报警和向甲方工作人员反映,如因延误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自行车棚内的水费、电费、采暖费及照明线路、灯泡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自行车棚存放车辆的收费标准按照石价发(2010)18号《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十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协议期满后根据车辆停放情况,费用另行商量。协议期满乙方可优先续签。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保证金3000元。
十五、如乙方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扣除风险保证金。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发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车棚承包协议
自行车棚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在协商一致的基础原则上,就自行车棚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自行车棚坐落和面积
本协议所指自行车棚坐落在XX市XX路高XX小区,建筑面积大约为X㎡
第二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 X ㎡的自行车棚一个,其产权归甲方所用,乙方在承包期内有使用权;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车棚主体结构,不得乱搭乱建,保持室内干净、整洁,车辆摆放整齐、有序;
3.乙方向甲方提供值班人员名单壹份,但不得超过叁名;
4.乙方所承包的自行车棚,只允许存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得在车棚内做其它用途;
6.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正常管理。承包期内,乙方只有使用权,无转让权;
7.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8.在车棚内发生丢失车辆事件,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如不能如期解决甲方有权那乙方承包押金进行垫付丢失车辆费用。
第三条: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 话:
年 月 电 话: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