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的生活更加美好自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主
题宣传月活动总体方案
一、主办单位:
石家庄市保护电力设施委员会、石家庄市工信局、石家庄供电公司
二、时间安排
3月10日—4月10日,3月19日为统一上街集中宣传日。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付庆文、赵立刚、王新朝、魏锁均
副组长:魏占朝(常务)赵香丽、黄东辉、杜建文 成员:工信局电力处、石家庄供电公司安保中心、营销部、农电部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活动筹备实施组织领导工作。
(二)成立工作组
工作组:安保中心、营销部、农电工作部
成员单位:新闻中心、线路工区、营销部、配电中心、农电工作部、各县(市)供电公司、矿区电力局、桥东分局、桥西分局、环城分局。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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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本系统内各成员单位“为了您的生活更加美好自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实施。
2、督导各成员单位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5日前,各成员单位成立宣传月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制定护电宣传实施细案,落实责任。
(二)宣传内容:
1、法律法规及规章。
《中华人名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河北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国能电力?2009?13号)等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2、视频宣传片。
河北省电力公司统一印制的电力设施保护公益广告宣传片。
3、“三电”打击宣传材料。
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及有关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资料、材料等。
(三)宣传形式
1、走访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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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前,走访政府公安、工商、园林、林业、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或进行座谈,加强沟通与联系,巩固和强化“政企”协作、“警电”协作机制,增强对保护电力设施支持与配合。
2、新闻媒体宣传
宣传月期间,在电视台播放电力设施保护公益广告,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常识。
3、对特种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宣传
4月10日前,联合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车辆(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放宣传手册、粘帖警示标志。
4、 主动“上门”宣传
抓住抄表到户、线路巡视、特巡、集市、庙会等时机,主动上门宣传,深入线下施工、蔬菜大棚、违章建筑现场开展针对性宣传,发放护电宣传手提袋、挂历、#9@k、小学生作业本等。
5、集中宣传
3月19日为统一上街“宣传日”,要在当地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组织人员开展“宣传日”定点集中宣传活动,并安排宣传车上街流动宣传,同时播放视频、音频宣传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成员单位是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要分工明确, 3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宣传活动收到实效。
(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
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三电”斗争相结合,面向社会,面向“三违”隐患业主,面向超高车辆(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面向废品收购站、金属冶炼厂(点)的从业人员。
(三)宣改结合,消除隐患
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对线路保护区内现有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汇总,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对暂时不能够消除的隐患,报当地政府备案,并促请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总之,通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要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护电意识和自觉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觉悟,及时消除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各种隐患,努力实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无树障、无新建(构)筑物、无违章作业行为,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为石家庄的科学发展、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富民强省,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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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方案
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方案
为了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营造良好的用电环境,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农电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为保增长、促发展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为目标,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省、市关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管理监督、震慑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营造关心爱护电力设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组 长:王国伟
副组长:王松珍 韩艳涛
成 员:李保华 徐 涛 薛亮 各供电所所长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0日止
四、宣传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河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
3、河南省经委、公安厅、建设厅、工商局、省电力公司《关于加强我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保护输电线路通告》。
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输电线路保护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通告》。
5、《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力设施通道专项治理的通知》。
6、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案例和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常识。
五、宣传重点及方法
本次活动要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严重乡镇、多发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法种植物超高树木,道路施工和建筑工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乡镇,农村的中小学校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为本次宣传工作的重点。
1、针对线路发案率较高的乡镇和人群集聚区,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图版;利用农村集贸市场或其他人群集中地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发放各种宣传单,张贴市、县两级政府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通告等,以此来提高广大群众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震慑犯罪,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2、针对个别吊车或推土机、挖掘机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和地下电缆保护区内作业时,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吊臂或缆绳与
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相碰、推土机撞断线杆、挖掘机挖断地下电缆等外力破坏案件的频发问题。要深入到道路施工、建筑工地、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区域,向他们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严防违规行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力争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3、针对风筝爱好者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随意放飞风筝,致使线路相间放电,造成停电事故问题。要深入到风筝爱好者的集中地区,向他们宣传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随意放飞风筝对电力线路和自身安全的危害性,增强这一群体的自我约束力和保护意识。
4、针对个别中小学生无意识的随意拆卸电力设施,极易造成恶性停电事故问题。要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向家长和学生们发放“安全用的宣传单”,通过学校和家长的积极主动配合,加强中小学生们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教育,让他们即懂法又守法,从而达到即保护了电力设施安全,同时也保护了学生们的自身安全。
5、针对配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种植超高树木严重威胁电力设施安全问题。要积极向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所有者和违章超高树木产权单位及个人,宣传相关法律及后果对其自身安全造成的危害性,依法尽快消除输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种植超高树木对电力设施安全的危害。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到周密部署,认真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供电所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在活动期间在辖区内进行巡展,同时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沟通,将宣传资料送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争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和帮助。
3、向社会公开检举揭发拆盗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电话95598和电力设施保护监督电话,对检举揭发和提供重要破案线索或协助破案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总之,我们要以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新格局,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电网可靠运行,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农电管理中心
二○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