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22问-公积金常识

时间:2024.4.20

第 1 问: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员工住房问题,每个月按照员工的工资比例,付出一部分 钱,单独存到该员工的独立账户(专门用来缴纳公积金的账户) ,员工也从工资里扣除同等的 钱,一并存到这个账户。但是,公积金账户虽然是自己的,却并不像我们日常用的个人银行 账户一样,能够随时的存取。它是按月缴存,并只有当个人要买房、租房或装修时,且能够 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后,方可申请提取出来。否则,就要等到退休 后一次性全部取出。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 缴存公积金,可以增加你的个人收入。因为公积金是个人缴存部分,单位缴存部分,全部入 个人账户,属个人财产。2、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缴交公积金部分收入可以免税。3、购买 住房时可以享受低息的公积金贷款。 第 2 问:住房公积金怎么支取?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 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 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 ; 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 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第 3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 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购房 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 20%) (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 (5)没有 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第 4 问:住房 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 从 2008 年 12 月 23 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 0.18 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 (含五年)从 3.51%调整为 3.33%,五年期以上从 4.05%调整为 3.87%。第 5 问:一手房公积 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 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 《一手房个人 领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 《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 ; 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 4、 材料。第三

步 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 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第四步 办理抵押由贷款银行或借 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第五步 贷款发放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 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第六步 按月还款自贷款发放的 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 20 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 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第 七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 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第 6 问: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 1、借款人自行办理第一步贷款咨 询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 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户口 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估价报告书》 、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 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1) 《二手房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资料夹》(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 ; (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4) ;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原件及复印件)(5)卖方开户存折; ; (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 状况证明。第三步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 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 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第五步办理抵押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 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六步贷款发放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 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的存款账户内。第七步按月还款贷款发放后次月,借款 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 20 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 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第八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 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第 7 问: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之委托中介办理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贷款咨询借款人直接向中介公司 (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营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易家易 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武汉市住房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华明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 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 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户口 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估价报告书》 、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 登记,并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同自办办理资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 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 和土地证过户手续并提供阶段性担保承诺函;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第四 步贷款发放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公积金中心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收件 单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存款账户内。第五 步办理抵押中介公司为借款人继续办理房屋两证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 由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第六步按月还款贷款发放次月,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 20 日前按 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 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第七步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 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 8 问:单位未按时缴存 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如果由于单位未按时 缴存住房公积金造成申请贷款的职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职工就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 款。但我们也考虑到,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各种各样原因,绝大多数职工是无辜的。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 房公积金,导致该单位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采取了两种弥补的措施: (1)只要 单位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如果单位无力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就申请贷款的职工进行个案处理。 只要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该职工个人补缴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并提供与 贷款额度相等的保证

金,同时制定出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该职工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 金购房贷款。第 9 问:在外地购房时能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外地购房是不能享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以所购住房予以 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债权实现的制度。由于抵押物在外地,对抵押物的监管难以实现,贷 款风险相对较大。所以,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 10 问: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有几种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采取按月偿还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还款,但一经签订借 款合同, 不允许更改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法: 1、 每月还款额相等, 每月偿还本金额先少后多、 偿还利息额先多后少, 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者。 等额本金法: 2、 又名利随本清法。 每月还款额中的偿还本金额相等,偿还利息额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月还款额逐月递减, 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不太紧张的借款者。第 11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作首付吗? 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是新购房,首付款只能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途径来解决,并在缴 付首付款购房后,才能按规定提取公积金。 第 12 问:原来是商贷,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怎么转? 可以。 第一步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 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资料 1、借款人 及配偶的身份证、 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办理原商贷所 、 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 件;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 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第 13 问: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 自住住房的住房保障型贷款,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贷款,因此利率相比商业贷款 更低,对贷款申请者的门槛要求更低。而商业贷款是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银行审核发放, 相对公积金贷款而言,它的利率要高许多。 第 14 问:如果已经办理商贷,可以转为商贷和公积金的组合贷款吗? 不能。但是公积金贷 款可以提前还贷。 许多地方规定,买房一次性付款后,半年内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 当然,也可采 取公积金冲还贷

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次性还款法和间 断还款法。 如直接用于贷款扣款,公积金冲还贷款后几个月之内自己可不用再还贷款,这样 )。 每月的还款额就可以相应减少,其中自然可以少付一部分贷款利息,从而减少贷款支出。 第 15 问: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正常还款一年后,若想部分提前还款,携带主贷人身份证、最近一期对账单、还款账户(并 存入现金) 、原借款合同等前去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根据各贷款银行要求不同,客户可以按 照银行邮寄的对账单上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电话或者书面提出预约申请,直接办理或按照预 约时间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 第 16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怎样偿还? 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归还贷款。在提取本人公积金 账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 的书面同意。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 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 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在正常还款以后办理。 第 17 问:什么是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两者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 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补充住房公积金属于非强制性缴 纳的社会保障项目。企业根据自身的业绩和管理需要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替员工缴纳补充住房 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区别主要有: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而补 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2、从缴存范围来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 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 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 7%,其缴存 额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 8%不小于各 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第 18 问: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签合同 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单独签订补 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补充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保证责任等,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第 19 问: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第二篇:住房公积金,你问我答


住房公积金,你问我回答

来源: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问:哪些单位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缴存。

2.问:我市部分单位和职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处理?

答:《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移交管理的通告》已于20xx年x月x日发布。按照该通告有关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前在市社保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于20xx年x月x日移交至公积金中心。移交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均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 问: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同一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4.问: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一是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4)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 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户籍迁出本市的;(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5.问: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怎么办?

答: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6.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籍限制?

答: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均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7.问: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8.问: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

9.问:公积金中心是否会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组织相关培训?

答:公积金中心将会对单位选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专办员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不会收取业务培训费用。

具体培训信息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并以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的培训信息为准。此外,公积金中心未委托任何单位发布住房公积金培训信息或者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

10.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11.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基数的上下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12.问:什么是专办员?专办员有哪些职责?

答:专办员是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办理,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在职职工。

专办员主要负责按规定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整理与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与指导等。

13.问:原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自20xx年x月x日起,原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自愿选择缴存银行,到缴存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预约并参加专办员培训后,为没有在社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及缴存等业务。对于在社保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需再做个人账户设立业务。专办员可在20xx年x月x日后,到缴存银行业务网点或通过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在网上办事大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将该部分职工从集中封存户中转入本单位,然后办理缴存(含补缴)等业务,同时需在20xx年x月x日后,到缴存银行业务网点为该部分职工查询存量住房公积金信息供其确认。

14.问: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须携带哪些资料?

答:单位到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二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需事先到单位指定托收账户开户银行盖章);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以下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a.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b.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c.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d.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e.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盖单位公章

(7)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问:如何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

答:单位专办员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业务申报、打印申请表格并预约业务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单位专办员可购买并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结个人帐户设立、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个人账户封存等大部分公积金业务,以及查询、打印单位信息。单位专办员足不出户,可直接在网上办结公积金业务,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公积金业务网点排队,实现了业务办理的无纸化和快速化,节约了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缴存职工可使用个人密码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预约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和个人销户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可使用个人密码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变更个人备案类信息,也可查询和打印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缴存明细。

16.问:单位何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有何时间限制?

答:20xx年x月x日后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规定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17.问: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18.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请问这个工资如何界定?

答:按统计部门规定的职工工资范围确定,企业工资主要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

19.问: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答: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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