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不闯红灯
郭泽宇
【摘要】
在中国的大街小巷,行人闯红灯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些问题:中国人的规则意识是否缺乏?中国人的道德底线有多低?在许多西方国家的街头行人按交通规则过马路的寻常景象,却很难在中国这个“泱泱大国”觅得踪影?甚至,人们对这种现象早已习以为常,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闯红灯的行为已经成为了城市交通的一大安全隐患,存在很大问题。
【关键词】
行人、闯红灯、规则意识、中国式过马路
【正文】
所谓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由于大家受“从众”心理影响,不顾及交通安全。“中国式过马路”一经网络传播,立刻引发网友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的讨论。“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引发网友普遍关注,成为热议话题。
但凡到过西方的中国人,无不对西方世界中行人过马路的那种自觉意识,不见绿灯绝不横穿马路而赞不绝口。行人如此,司机更是如此。西方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常常让我们感到惭愧,并且往往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
我们可以把闯红灯的人分成三类:
A类人群,无视法律和规则,率先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
B类人群,有从众心理,看见别人闯红灯,自己也闯了。
C类人群,很少闯红灯,但应为有急事而迫不得已闯红灯的人。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漠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交通规则,是现代人们最常见的公共规则。为什么中国人习惯去破坏,并且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呢?不单单是交通规则,其他公共规则也是如此。
通过对行人交通规则的采访调查发现,有20%的行人觉得闯红灯违法成本很低,管理乏力,法不责众;有10%的行人认为等红灯时间太长了,耽误时间;有一半的行人纯粹是跟风随大流,别人走我也走;还有很多人理由居然是“没注意看”。
大部分中国人对闯红灯已经习以为常,甚至认为这不违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一些法规: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的路口,或没有过街设施路段,横过马路应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但中国式过马路的责任也不全在行人身上,政府部门也有责任。在中国,有时候是不闯灯根本过不去马路,信号灯时间太短,马路太宽,转弯的车辆太多,而且根本不让行人。在指责行人违章过马路的同时,还应看到在不少地方的城市规划中存在着漏洞。为什么横跨道路栅栏的危险行为屡禁不绝?这与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的设置不合理有极大关系。行人乱穿马路是造成交通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却很少有人反思城市交通设施是否周到方便。国外城市交通研究表明,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最佳间隔距离是150米,否则就超出了人的忍耐极限,可能造成行人乱穿马路。但是,中国城市规划者却常让行人兜大圈。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有以下几种方案:
1、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处罚,但是不能光处罚,管理部门应该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交通路口的设计更加人性化,给行人更多的安全保障。道路规划时要给行人预留足够的通过马路的时间,如果马路较宽应在相应位置设置安全岛,还应该尽量铺设过街天桥,也是缓解乱穿马路的有效手段。
2、将闯红灯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先对闯红灯的行人予以警告,不听劝阻且情节恶劣的,民警将对其开具罚款,闯红灯人的违法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并与信用记录挂钩,今后考驾照、找工作、贷款将有可能受到影响。
3、如果一个人为了赶两三分钟时间而违反规则,可以罚他用一个小时来学习这个规则,那他下回可能就不会这么做了。
4、设置一所监狱,行人第一次闯红灯,处以罚款罚款。第二次再闯,可以判监禁。这里的犯人,需要进行交通规则和驾驶技术的再学习。要想出狱,就必须经过严格的交通规则考试,成绩优良者方能获释。
“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造成沉重伤害,而且会引起堵塞交通等一系列社会后果,因而对于自身、家庭和社会而言都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我们要坚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争做一个文明的中国人。